篇一: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发展理念,持续以“绣花”精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细化管理推动人居环境改善
1、大力开展增绿护绿。一是抓好提质改造。完成对金大地森林公园、南湖路、迎松路混交林口袋公园的改造和舞水河东岸风光带增设便民设施的规划设计及预算。二是做好项目移交。完成舞水河东岸、17条市政道路等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并纳入日常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三是抓好日常管理。共清理绿地内石块、渣土等403吨,修整绿地草皮约75260平方米。擦拭清洗养护区域台阶、园路8052。5平方米,施肥52吨。洗尘约373500平方米,洒水1040吨。补植死亡地被1850平方米,修剪面积约23560平方米,清理绿地内杂草约207600平方米。因受“7。3”洪灾影响,对茅利溪进行清淤作业,安装护栏共计168米。
2、狠抓“两违”建设防控。共组织拆违行动24次,先后6次参加县城水源地保护区危旧房拆除等重大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拆除面积9419平方米。共拆除新建和历史存量违建12582平方米。大力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拆除“圈地占用”违建120平方米。
3、持续推进“智慧城管”。持续发挥“智慧城管”系统在现代城市管理中的信息支撑作用,使“智慧城管”系统成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效率、提高城市应急能力的“倍增器”。对高清摄像头、扬尘噪音监测系统、车载移动定位终端、智慧城管通终端和单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排除设备故障4次,目前智慧城管系统平台运行正常,共接收智慧城管问题案件10107件。
4、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坚持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写乱贴”等易反弹问题为重点,不断细化管理方式,使各类“城市病”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大力开展“清障行动”,查处违法占道290余起、暂扣共享单车20余台、处罚违停车辆300余辆、劝离70起;制止城区乱种乱养52处,持续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共清理学校周边90余个流动摊贩;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0余起。
5、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强化巡查,有效遏制广告违法现象发生。共监测广告240余条,清理户外垃圾广告500余处。强化“牛皮癣”小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城市违法小广告追呼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共处罚“牛皮癣”小广告违法行为198起、拆除有安全隐患广告牌225处。
6、做好城区环卫保洁。一是做好城区日常保洁。对县城人流量大的路段每天实行“一普四保”,对较偏的主次干道每天实行“一普三保”,县城核心区主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城乡结合部道路每天洒水2次。累计清运生活垃圾13687。36吨,共收集处置餐厨垃圾3776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二是提升环卫应急保洁能力。在“7。3”洪灾中,共出动环卫工人215人次、垃圾清运车5台、道路冲洗车37台次,共清除泥沙12吨,树枝杂物等漂浮垃圾9吨;清洗道路41万平方米。清运怀东高速出入口垃圾4。8吨,出动22人次,车辆3台,清除树木、杂草46平方米,冲洗道路2980平方米,清捡白色垃圾3880平方米,铺设绿网465平方米。出动人工约60人次,车辆设备50台次,对湘商产业园和荆坪东路进行3次应急保洁,清运垃圾约90余吨。三是加强环卫设施日常维护。共维修公厕2次,垃圾池2个,中转站6次,修建机扫车排污沉沙池1处,清掏公厕化粪池及管道5处。
(二)守牢底线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1、深入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对209国道K2858-K2868路段存在“夜间路灯未开启、夜间行车视线不良;道路两侧村庄人员密集,横路行人多,驾驶人车速过快等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整治,更换镀锌钢套管及穿线套管800米、LED灯具40套、空气开关50余套、路灯子线75米;修复人行道砖12平方米、绿化带138平方米、修复路面22。52平方米、重新更改砌筑电缆检查井110余座,完成路灯照明部分整改任务,安全隐患有效消除。
2、科学实施市政设施风险普查。根据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要求,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方式,对市政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城镇环卫、市政照明和园林绿化七个部分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普查。现已完成35条道路,共计道路42。46公里,桥梁9座。
3、全面开展城市桥梁技术检测。完成9座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其中***级桥梁5座,B级桥梁4座,桥梁安全状况良好。积极应用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桥一档,桥梁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共修复沥青路面1888平方米、混凝土路面187平方米、盲道33平方米、人行道板342平方米。维修路灯手孔井36个、排水口238个、排水管道49米。砌筑电缆电力井264座、雨水井21座。更换电缆1660米、LED灯具、灯罩80套、清理垃圾198立方米。
(三)强化监管深入推动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对县城饮用水源地进行常态化巡逻,实现常态化监管。拆除县城水源地违建2处,面积1126平方米,拆除危房3处,面积2680平方米;清理水源保护区村民非法种菜1860余平方米,清理河岸堆放垃圾5吨,拆除河道养殖棚和围栏21处,制止非法钓鱼人员100余人次,收缴捕鱼地笼52个,设立安全警示牌30块。共清运各类垃圾17。8吨,放置勾臂式垃圾箱8个,拆除舞水河岸坡破损垃圾池1处。二是严格生活污水处理。改造生活污水管道80米,清理疏通茅利溪南污水管网1500米,试运行污水提升泵站1座,全年污水处理总量1655。48万吨,排放生活污1719。62万吨,处理率96。27%。
2、大气污染防治。一是狠抓渣土扬尘污染。开展渣土扬尘专项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分区域、分路段巡查监管机制,确保渣土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对县城在建工地逐一检查,印发《关于加强县城工地土方运输和建筑(装修)垃圾管理的通告》,做到工地渣土管理全覆盖、无死角。严格实行渣土外运前置审批制度,强化对渣土车辆运输动态检查,严控渣土运输道路污染。设立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填埋场1处,有效缓解装修垃圾乱倒乱堆突出问题。二是狠抓餐饮油烟污染。对餐饮经营户进行常态化排查管控并完善台账资料,共排查商户93户,其中已安装油烟净化器71户,22户正在整改中。三是狠抓烟花爆竹燃放。持续抓好县城规划区内“禁燃限燃”防控,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起、燃烧垃圾30余起。
(四)开展垃圾分类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完善公共区域设施。共投入17。59万元,对县城滨江路、舞水风光带、茅利溪南路、荆坪东路等10条主次干道,安装三分类果皮箱191个。二是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投入10余万元,在“天成院子”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处,共安装6组四分类投放亭1座、4组四分类投放亭1座、大件固废垃圾存放屋1座,为小区居民赠送三分类垃圾桶150余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1个。同时计划将南湖花园小区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小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深入推进公区机构垃圾分类。按照“基本实现县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投入4。62万元,为19个单位统一配置分类投放垃圾箱142个,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宣传单800余份。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
(五)优化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优化执法力量。根据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以执法需求为导向,对四个执法中队进行整体重组,配强执法骨干、改善办公环境、加强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外学外送、跟班学习、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先后选派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队伍依法办案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厘清执法边界。不断厘清与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及乡镇等多部门的执法界限,进一步厘清执法边界,消除执法盲区,提升执法效率。四是依法严格处罚。全年共办理涉及市容管理、环境卫生、渣土扬尘、市政设施、房建执法等领域和各类案件199起,罚款金额14。8万元,通过严管重罚,有效震慑了城市管理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来源途径单一,部分执法人员自我提高意识不强,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政策法规掌握不透,文明执法能力和化解风险能力不够强。
(二)执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过程中,个别中队执法力度不强,执法措施跟进不够,个别疑难问题治理不够彻底,有的执法办案质量不高,执法能力和质量都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22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突出抓好“四城同创”,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大力实施网格化、规范化管理,坚持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全面争先创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
篇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2022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担负着我县城市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建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县的城市管理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就将我大队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大队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发展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前身是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城建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县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城管“老大难”问题,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名。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并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根据常编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根据常编〔〕19号文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构编制、级别及人员身份不变。
(二)大队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13号),核定大队全额事业编制40名(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实行一次定编,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人劳社保局《关于同意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10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衢市人劳公〔〕108号),确定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大队内设2个科室5个中队: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规划中队和开发区中队,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名(副科级)、科(股)级职数10名。大队现有50人,编内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20名、全额事业人员2名),协管员28人。
根据常编〔〕13号文件,常委〔〕46号文件和〔〕1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履行原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受住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有关行政执法主体的委托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依据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
(三)依据环保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沿街及居住区个体经营者、经营性企业的排污、噪声、废气、废水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四)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临时摊贩、无照摊贩、车辆修理、加工点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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