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开展核查各镇(街)、各单位在2023年*月*日至*月30日期间承办公文时效、报送公文质量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意见答复情况:各镇(街)、各单位承办上级征求意见来文*7份,其中:*6份在要求时限内答复,1份逾期答复(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向县政府请示事项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未发现逾期答复意见的情况。
报送公文情况:各镇(街)、各单位向县政府报送的请示公文1*6份,其中:137份能够达到行文规范、层次清晰、请示事项明确、附件材料齐全;*份存在公文内容差错、审核不严、逻辑错误、文号错误等情况(报送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份》、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镇)。
二、主要问题
(一)公文内容差错。县自然资源局报送《关于出具*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的请示》(*自然资〔2023〕*号)代拟稿将“项目装机容量为*0千瓦”错写为“项目装机容量为*0瓦”;《关于申请*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自然资〔2023〕*8号),代拟稿“补偿登记对象”应为*个,错写为1个;《关于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自然资〔2023〕*16号)代拟稿将“全县”错写为“全市”;《关于以县政府名义报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年)》的请示》(*自然资〔2023〕*号)代拟稿将“*市”错写为“*市”。
(二)公文审核不严。县应急管理局报送《关于购置3辆特种专业用车的请示》(*应急〔2023〕20号),申购车型参数有误(排量2.7*8升错写为2.78*升);县自然资源局报送《关于出具*县*100MW风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的请示》(*自然资〔2023〕*6号),将“向*镇、*镇、*镇政府提出异议申请”错误表述为“向黄略镇政府提出异议申请”;县发展和改革局报送《关于*县城月河红树林营造修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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