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推进深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市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对标对表全会决策部署,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民政服务对象。
围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深化“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民政深入推进“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制定发布《“弱有众扶”体系建设规范》,为建设实施更加全面、科学、规范的救助帮扶体系提供参考标准。全会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构建再分配制度体系、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等作出进一步部署。**民政将立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的功能作用,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重点打造“帮一帮”救助品牌,扎实推进“五型扶弱圈”建设。探索将年收入10万元以下、低保边缘以上的低收入家庭纳入监测范围,推进实现动态监测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5%以上。加快制定出台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推进防止返贫帮扶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两类政策衔接并轨,让低收入人群发展得更好、更快,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围绕健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制度,聚力“温暖有爱”儿童福利工作改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外关注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近年来,**民政努力打造“全方位推动、全景式覆盖、全过程呵护、全链条赋能、全社会参与”儿童服务工作体系,儿童保障从满足基本生活等物质需要向促进全面发展等精神需求转变。全会在多个方面对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等改革举措。**民政将加强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制度设计,加快出台《儿童收养工作实务指引》等政策制度。完善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网络,加强儿童福利队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在镇街设立流动儿童关爱服务观测点,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区域化辐射,再造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
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有康养”民生优享服务改革。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重要国情。近年来,**民政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全城通”智慧助餐工作入选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经验,年均提供老年助餐服务达1600万人次。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养老基地获国家网信办、民政部等8部门颁发的“成效突出基地”荣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全会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民政将以改革为牵引,在老年助餐服务上不断破题,创新探索老年食堂可持续综合运营模式,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在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上持续发力,重点建设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着力构建普惠、优享、可及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试点,发展老年宜居产业,培育旅居养老等康养新业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围绕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规范有序”社会组织提质改革。社会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民政聚焦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力度,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质量,打造“1+N”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培育“和事佬”等一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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