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创建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施方案
为扩大我市人力资源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创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根据《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3〕X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关于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的具体要求,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设提升我市重点人力资源品牌,成功创建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现以人力资源品牌助力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机制
创建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技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共同参与。
三、保障体系及任务分解
(一)政策保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重点支柱产业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等,将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纳入我市就业工作规划。同时支持以特色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制定关于支持本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优势产业人力资源品牌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各行业协会对本行业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本行业人力资源用工数量、地区分布、发展特征及取得的荣誉等基本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协会)
(二)组织保障。成立“X市推进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指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实时开展工作调度会,梳理各行业部门围绕重点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方面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工作成绩,做到实时督促,事事落地。同时将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专项经费投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住建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部门)
(三)培训保障。围绕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强化提升相关人力资源品牌的建设与培育,完善配套人力资源品牌培训课程体系,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开展区域人力资源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相关行业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定期组织专业技能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学赛结合,实现岗位练兵,就业技能快速提升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住建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部门)
(四)就业保障。开展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品牌劳务对接、招聘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人力资源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和准确度。同时通过点对点劳务协作,与市外、省外建立人力资源品牌长期稳定劳务协作或就业渠道,确保人力资源品牌从业人员实现愿就业尽就业。(责任单位: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行业协会)
(五)创业保障。引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提供专业化创业培训及创业服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税务及金融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贴息贷款等服务,鼓励引导重点产业的延链、补链等衍生企业在重点人力资源品牌领域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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