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月*日至*月*日,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我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进行巡察。*月*日,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县委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抓整改作为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决心担当,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1次整改工作会商会、推进会,审定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强化整改落实。按照“原因找准,责任厘清,措施定实,整改到位”的要求,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2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完成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具体问题立即整改到位。需要开展专项整治的难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整改任务,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
(三)形成常态长效。坚持举一反三,制定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县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县公园管理若干规定》《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机制,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深化整改成效,将巡察成果转化为绿化工程建设的强劲动力,确保我县城市绿化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二、聚焦反馈问题,落实落细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整改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有关单位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会等形式,认真梳理学习成果,促进“学研用”贯通。三是落实学习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关于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精神,将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2.树牢为民服务理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开展国土绿化”“不刻意追求奇花异草、名贵树木”等精神。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绿化设计方案审核,从源头规避此类问题。
3.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二是充分论证公园设施安全性,邀请相关专家对观光塔进行安全检测。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县公园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广场喷泉开放等公园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需求,适时开放。
4.展现生态宜居理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开展苗木修剪,满足居民采光需求。三是加强绿化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四是追究违约责任。对养护单位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5.消除绿化安全隐患。一是严把设计关。加强小区入口两侧绿化设计审查,在设计环节督促设计单位充分考虑绿化遮挡视线的安全问题,从源头规避潜在隐患。二是建立主管部门与乡镇联动配合机制,及时处置绿化遮挡等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提升村居网格员业务能力。四是举一反三。开展绿化遮挡视线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闭环处理到位。
6.坚持树种因地制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完成死亡树种补种工作,加强后期管养。三是加强绿化设计把关,邀请上级部门及林业专家对工程树种适地性进行论证。四是开展绿化项目业务培训,举办绿化项目业务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追究违约责任,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六是完善制度机制,修改完善《县绿化导则》,倡导以乡土树种开展绿化,严禁使用名贵花木。
7.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一是压实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古树名木季度巡查机制,完善台账记录。二是提升古树名木修复水平。坚持“一树一策”,开展古树名木修复保护,听取专家意见,制定修复保护方案。三是及时开展古树认定工作。联合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和属地乡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树木予以保护。四是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业务培训,学习古树名木专业知识,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8.坚持科学决策。一是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组织学习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二是完成死亡苗木换植工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夏季苗木栽植施工方案。四是压实主管部门责任。举一反三,落实夏季苗木栽植的相关建设规范,避开夏季高温栽植苗木。
9.完善公园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县级管理制度。出台《县公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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