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突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两促进,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质效,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一、常规工作
一是抓好日常执法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正面清单、柔性执法等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执法监管,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安全问题排查整治。结合日常现场检查,重点对石油开采以及重点涉水、涉气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5类重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加强环境信访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诉求全面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调解整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重点工作
(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围绕大气环境保护重点时段,组织开展蓝天保卫专项执法检查,以印染、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大气排污企业为检查重点,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对相关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物料扬尘管控、台账记录、环境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2.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准保护区内是否有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是否增加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是否有从事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以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是否完善等情况;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和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涉水工业企业是否存在偷排直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城区及沿河乡镇是否存在污水直排、溢流、偷排等问题。
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定期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制度,严肃查处向地下水渗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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