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筑企业班子成员个人“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8篇)
**单位党委班子成员“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一)
(党委书记、董事长**)
根据**集团《关于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纪检监察建议》文件精神,我重新对《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X纪法规进行了深入学习,思想认识得到较大提高。围绕郑**、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聚焦六个方面的问题,我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切实强化了“红线”意识。现将个人的检查剖析情况报告如下,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案件的反思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本次“案中人”是我们“身边人”,也是我们曾经的同事。郑**、黄*受组织培养多年,在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下,没有经受住考验,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给我们的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特别是在二十大后,还置X纪国法于不顾,把规矩规则当摆设,视监督如儿戏,我行我素,踩“底线”、越“红线”、碰“高压线”,最终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交出了不及格的人生答卷,让组织蒙羞、让家人担心、让自己懊悔。我将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戒,从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方面算好挑战腐败的“七笔账”,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进一步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存在重安排、轻落实,重强调、轻检查的问题,主体责任未完全发挥,投入精力不够,从严管党治党没有真正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因此出现了郑**、黄*这样违纪违法的干部,交建多名党员干部也涉及其中。二是加强党的领导方面责任缺失。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风X纪教育、廉政教育没有入心入脑,二十大以来仍有数名党员触犯高压红线,作为党委第一责任人未能及时深刻反思、未能及时教育和挽救犯错误党员干部,及时止损,对郑**等投机分子未能尽早发现、及时遏制,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三是监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不力。作为党委负责人,只盯住了业务成绩,未能带头平衡担负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有的班子成员错误认为管党治党有党委、有纪委,发现了问题不想抓、不敢管,导致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对于这种错误的思想我未能及时纠正提醒。四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为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未能有效监督。比如:在部分重点项目人事安排上,郑**未经党委会就安排了项目管理人员,本人知晓后也与其谈话提醒,但最终缺乏敢于动真碰硬的勇气,未对此事追责,造成党内监督乏力,失职失责。五是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力求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但对干部队伍建设课题在着眼长远、系统谋划、通盘考虑方面仍有欠缺,主要表现在对干部的梯次培育力度不够,方法单一。六是对团团伙伙的风气未能及时制止。调入**公司,与郑**搭班子期间,也能够感觉到下面的一些项目经理惟郑**是从,也就是搞“小圈子”“小团伙”,败坏交建的政治风气,但是作为第一责任人,我没有做到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约谈的适时约谈,该追究责任的严肃问责,反而却抱着年龄大了歇歇脚,退休前不想得罪人的思想充当“老好人”。
(二)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方面。一是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缺乏有效监督手段。公司经营、财务、审计等重点部门以及派驻分公司、项目部的8类人员未能切实发挥监督职责,作为党委书记,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常将监管挂在嘴上,但却缺乏实际有效的监督措施,比如未能合理确定重要职权岗位范围、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等,最终因部门监管职能的缺失,关键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制衡作用,给了郑**、黄*明目张胆套取项目资金的机会。二是对重点岗位人员疏于教育。特别是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法治意识、职业道德、案件警示等方面开展教育的频次较少,未达到实际效果,部分财务、经营岗位人员丧失职业底线,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经营结算资料套取资金。三是没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行贿同样可耻”的鲜明导向。项目经理王*、赵*为了更便于分配到工程项目,向郑**行贿达40万元,作为党委书记我没有及早发现,没有及时告诫党员干部,行贿罪与受贿罪实行同罚甚至重罚,没有做到抓早抓小,分类处置。
(三)制度虚设空转方面。一是制度文化培育上不够。没有在制度的宣贯上下功夫,没有从思想上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自愿尊重、遵守和执行制度。二是在抓制度执行落实方面不严格。**公司作为一家有着60年发展历史的老企业,在制度的设置和更新优化上能够与时俱进,能够跟得上上级党委的要求,但在制度的执行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对于权力相对集中、利益涉及面广的风险点,重点检查督查不够,给了郑**、黄*等人非法套取项目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形同虚设。企业关键岗位轮岗制度不够科学完善,工作也没有延续性,轮岗制度没有成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的有效抓手。黄*作为财务人员长期跟随一个项目经理,我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及时安排其开展交流轮岗,最终形成她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
(四)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两个责任”方面。一是党委领导纪委未能切实发挥监督责任。纪委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力不足,没能在各个环节把好关、守好底线。作为党委书记也没有监督提醒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表》,没有按时上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未能抓紧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支部作为一线的战斗堡垒,发现项目经营管理中存在各种乱象的能力不强,对于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未能及时上报公司党委。三是抓党员教育工作力度不强。对党员队伍教育没有走心走实,在全公司范围内没有形成防腐拒变的高压线,没有筑牢不想腐不敢腐的意识。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方面。一是缺乏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郑**案件可以看得出,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多发生在八小时之外,郑**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与私营业主交往密切,本人作为党委书记,未能及时提醒班子成员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未能及时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未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二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未能从顶层设计上探索制定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便于纪委有效监督。三是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简单。平时与党员干部交流谈心没有触及内心深处和问题实质,与安排工作混为一谈,对不在状态的党员干部,没有积极主动约谈,及时敲响“警钟”,谈心谈话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严肃性不强。
(六)加强内控管理,促进依法治企方面。一是依法治企的宣传教育还不够。部分党员干部依法治企观念不强,没有将依法治企当成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看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还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制度落实不力。二是全面依法规范管理有待加强。公司目前虽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内部规章制度,为企业依法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在分包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物资采购、资金支付等重要环节。
三、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是党性锤炼仍需加强。作为领导干部,虽然在主观上高度重视加强理论武装,但因围绕中心工作忙于事务,当学习和工作冲突时,经常学习服务于任务,为精神上“补钙”方面做得还不够及时全面。理论武装的弱化,必然导致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久而久之,势必会导致信仰迷茫。
二是理想信念仍需砥砺。作为“班长”,主观上认为自己多年来严格认真接受党的教育,又经过一年时间的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提升,理想信念足够坚定,从而对持续加强自我革命、自我创新上稍有松懈。
三是纪律要求仍需从严。工作上经常强调纪律规矩要求,但在具体执行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举得高、放得轻”现象,主动警示、教育、提醒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建设的教育、激励、导向和约束作用发挥贯穿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有效。
四是工作作风仍需改进。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缺失了刚参加工作、刚加入共产党时的那种热情和积极性,工作缺乏激情、缺乏锐气。出现了精神懈怠,思想墨守成规,不在状态,满足于按部就班应付的现象。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扎实实做好此次“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头强化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带领党委一班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好党委前置、“三重一大”、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机制,及时纠治不正之风的苗头隐患,不断增强使命感和危机感,不断净化、修复和重塑**公司的政治生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强有力的党建来打好基础、引领发展。
二是强化对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查找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盲区等,研究务实管用的监督制约措施和风险防控对策,通过不断规范权力运行,达到转变作风、提高效能、降低风险、预防腐败的目的。把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深挖细剖问题和不足,做好自检自查工作,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提出目标、研究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事、整改到位。
三是着力构建严密严明的制度体系。对公司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继续健全完善各项纪律制度,构建起内容协调、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同时,在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好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宣贯,深入理解制度的深层次意义,从上至下,充分发挥纪检办公室的监督作用,从公司领导层开始,带头执行制度,坚持原则强化执行,并逐步形成良性的责任追究导向,从而形成良好的执行文化,切实营造“用制度管人”的管理方式,同时将责任追究与干部运用、员工考核结合起来,共同打造积极向上的制度文化。
四是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狠抓落实到位。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表》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责任,分清并制定班子成员各自的责任清单,围绕责任清单,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强化问责倒逼,促进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是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大力整治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对照郑**、黄*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经营结算、小金库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同时,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要用好前两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促进“四种形态”运用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高度重视,形成动辄则咎、下不为例的严管态势。对违规违纪、破坏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杜绝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隐患。
六是夯实法制理念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治企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度可循,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督查监管,落实制度执行效果,保障企业安全平稳运行;规范经营管理,推进企业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提高依法治企成效。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单位党委班子成员“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根据**集团党委下发的《关于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纪检监察建议》的要求,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要求,本人对照郑**、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和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共查找六个方面的问题,现将本人的以案促改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一是作为一名党员,在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理论功底不扎实,学习研究不系统、不深入、不全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缺少鉴别力,导致从思想上对管党治党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把学习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成果完全转化成工作实践,没有常态化与身边的人推心置腹、沟通思想、提醒谈话、查摆问题。二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平时在公司的模范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对部分机关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有时还不能做到发现一个纠正一个,还存在部署多、检查少,工作要求多、推进落实少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作为党委副书记,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要加强,还存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党的建设当做“副业”“重经济轻组织”“重指标轻党建”等片面思想。
(二)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方面。一是对项目经营、财务工作监管不到位,公司经营、财务工作较长时间存在制度弱化、基层业务薄弱、财务经营“两张皮”,“权力大于法律,领导大于制度”等问题,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作用没有发挥。如在历年来多次检查时,均未能发现郑**、黄*等人内外勾结,建立“攻守同盟”擅权妄为、疯狂敛财的违纪违法事实。二是对各项目检查不深入、不彻底,检查督导失之于宽松软,未能发现深层次问题,比如秋吉公路项目作为公司严重亏损项目,各监管部门也加大力度进行了审计,但始终未发现郑**伙同赵*、王**等人利用此项目套取公款240万元占为己有问题,这充分暴露出机关有关部门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制度虚设空转方面。一是公司部分管理规章制度更新完善不及时,现有管理制度虽也齐全,但还跟不上企业改革的步伐,跟不上上级领导的要求,跟不上基层实际情况的变化,个别制度的严谨缜密性不够,可操作性不足,没有实事求是地建章立制,造成项目出现私设小金库、报销“一支笔”与“上面管不着,下面不敢管”等现象,出现了“牛栏关猫”、华而不实等问题。二是制度的关联性不强,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与行业法律法规之间,各部门管理制度之间,管理制度内部各条款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配合,导致部分公司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不好。三是制度的执行力不足,既没有完全做到制度执行到人到事,也没有完全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没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个别领域出现了“破窗效应”,如黄*、郑**等人不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反而“抱团违纪”,胆大妄为干预项目经营结算业务,通过制作虚假经营结算资料套取资金,将公司财务、经营制度抛在脑后。
(四)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两个责任”方面。一是大局观、全局观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时还存在片面地将公司当做项目来管理,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不够深入和长远。二是片区项目所属人员监管责任不到位。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按照分工本人主要负责管理**片区在建项目和工程施工分公司,赵**、王*作为北疆片区经营层人员,曾以分配项目提供帮助为由向郑**行贿数十万元不等,作为分管片区负责人,没能及时发现并引导上述人员主动交代,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三是作为党委副书记,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在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方面做的工作不多,与上级领导的要求有差距。日常只满足于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中的固定要求和内容,从严治党向基层落实的压力传递效率低,从上到下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递减的现象。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方面。一是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方面,思考的多,但落实不足,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尚未形成经营、财务、审计、法务等各部门协同监督,互相制约的良好局面。二是对分管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分管单位在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时与上级的要求有偏差。
(六)加强内控管理,促进依法治企方面。一是对公司经营、财务等关键岗位和部门的管理不到位,对公司经营、财务等职能部门基础业务薄弱、人员能力专长未能充分得到发挥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导致部门关键岗位、部门基础业务薄弱,部分重点岗位的关键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过于强调结果,有时会忽略过程的管控。
二、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理想信念弱化、党性修养不足。对党的先进理论成果和A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研究,只满足于“知其然”,未达到“知其所以然”,不善于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措施,学用脱节,没有形成有力的思想武器。缺乏自我批判和思想反思,政治修养不够深厚,不能站在绝对的政治高度来考虑个别问题,对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袭缺乏高度警觉,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政治站位不够高,责任意识不够强,重经营轻党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面对“四风”问题,缺乏较真碰硬的斗争精神。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只满足于“规定动作”,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认真调研、研判公司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大局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对大局的高度、宽度、深度把握不足,从大局上观察分析问题、谋全局抓大事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眼界不宽、站位不高,为改革而改革、为发展而发展,忽略了抓班子带队伍、谋求企业长远稳步发展的根本职责。
(四)对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在对职能部门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方面,科学性、完整性、系统性、合理性还有欠缺,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经营管理不深入不细致,与现场施工、材料采购、财务管理等前后环节衔接不紧密,导致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作用不明显,资金、合同审批等关键流程、关键制度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和隐患。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锲而不舍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整改任务落实。充分认识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始终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立足自身存在的问题,拉条挂账,一项一项抓整改,一项一项促落实,切实解决禁而不绝的问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锲而不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成果转化。深刻领会A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作为修身立业的“压舱石”,认真参加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所在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激浊扬清,固本培元,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总开关”的问题。
(三)锲而不舍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坚持崇尚荣誉,树立“以业绩论英雄”的导向,引导全体员工树立“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意识,以主人翁意识为企业分忧解难。坚持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将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要严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规矩”,更要严守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从业“规矩”,正确对待和使用组织赋予的权利,常常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坚持项目经营层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和任前指标确定谈话制度,通过廉政谈话这种形式,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清醒就任、清正履职、廉洁从政;通过指标确定谈话,让领导干部知道身上肩负的责任与重担,做到正确履职,履职尽责。
(四)锲而不舍严肃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建设,坚决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以纪律为利器坚决杜绝执行落实中等待观望、敷衍塞责、阳奉阴违、推诿扯皮等恶习。做到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同时,要心明眼亮、头脑清醒,始终坚守政治定力,保持政治敏锐性,在攻坚克难中积累政治智慧,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
(五)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保证清正廉洁。作为班子成员,带头配合好党委、纪委的工作,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狠抓制度落实,紧扣职能职责,恪守权责边界,在坚守职责定位的同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年初制定的班子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绝不姑息,聚焦作风建设、劳务队选择、物资(项目)招采等重点领域,聚焦财务、材料、经营等重点岗位,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督查。
(六)锲而不舍落实依法治企、依法助企。加强法治培训,完善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管企的能力水平,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规办事,规范用权。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以事后补救为辅,做好重点涉法涉诉案件的起诉和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以上对照检查,请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单位党委班子成员“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为贯彻落实“以案促改”的工作要求,通过近期多次的警示教育,我从《关于郑**、黄*严重违纪违法案的剖析报告》中,认识到他们的违纪违规行为,究其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失去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抵御利欲诱惑的防线坍塌。为防微杜渐、以案促改,我对自身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视,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深入,在开展自主学习方面,存在一忙于具体工作,就缓一缓的现象,以干挤学、以干代学,导致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扎实,有时候看问题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也存在着对纪检工作的新部署、新形势、新要求学得不深不透的问题。二是党员警示教育的频次和力度仍有待提升。作为纪委书记,满足于日常规定性培训教育,在协助党委书记推进以案促改方面形式单一,依法合规教育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郑**、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出现,说明我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没有做好,尤其是对公司领导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教育抓得不够。
(二)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方面。一是对“四风”变异的新形式、新动向研究不深。对一些表现隐匿、盘根错节的“四风”行为,不能与时俱进运用新技术和新思维及时发现制止。二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上,督查力度不够,没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还缺乏有效办法。四是公司纪委对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部门的再监督工作没有做到位,致使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经营管理粗放的现象长期存在,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最终导致郑**、黄*之类的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三)制度虚设空转方面。一是在抓制度执行落实方面仍存在软肋和漏洞。个别党员把制度当摆设,上级推一推就动一动,不推就不动,有的打折扣、搞变通,执行制度时“趋利避害”,有的曲解政策,甚至另搞一套有利于自己的规定,作为纪委书记在抓制度执行和落实方面存在宽松软。二是作为公司主要领导,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做好各项制度修订的总体规划,导致各项管理制度之间相互衔接不紧密,部分重要领域管理漏洞较多,经常出现“牛栏关猫”的现象,对管理漏洞不能从制度上予以堵塞。
(四)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两个责任”方面。一是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还有待持续强化。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2020年11月,项目经理丁**以郑**女儿结婚为由,送给郑**10万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在这个问题上,我作为丁**的分管领导负有教育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二是在协助党委书记深化以案促改、完善制度机制、深入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论述方面做得不够全面,在协助党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有待更进一步系统化、全面化。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方面。一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党委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地对“一岗双责”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能有效落实好分管单位、部门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在廉洁风险点排查时不够深入,排查风险点不精确,存在风险隐患。整改措施不具体,致使廉洁风险防控效果不佳。比如:通过郑**、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发现的兵团交建财务人员虚增成本套取项目资金问题就说明,**公司部分财务和经营等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岗位之间的监督没有发挥作用。二是在工作实践中对一些党内制度执行得不够严肃,采取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方法还不够多样,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追责问责。三是对各部门制度修订及落实情况的监督还不够到位,锲而不舍抓、久久为功抓的韧劲不足,完善制度、传导压力方面还有差距。
(六)加强内控管理,促进依法治企方面。内控机制建设和内部监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以案促改抓落实方面有待持续走深走实,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做得还不够深入,以案促改和警示整改效果还不够明显。对照身边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反躬自省,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防微杜渐工作做得还不够彻底,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出现的违规操作、吃拿卡要、中饱私囊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深挖和暴露。
二、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弱化了对理想信念的培养锻炼。通过认真学习和排查,我觉得本人理想追求的定力还不够。上述问题反映出,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做得还不够好,特别是缺少更加主动的学习自觉。有时候把政治理论学习当成了“软指标”,静不下心,抓得不紧,以干代学,放松了对理论的再学习、对理想的再坚定、对革命意志的再锤炼。
(二)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完善提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A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对照检查,深感无论是在党性修养、还是思想境界上,与党中央对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放松了党性修养,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自身党性修养不够牢固,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有所懈怠。
(三)放松了对规章纪律的刚性约束。对党章党规以及规章制度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履行“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充分,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管制约束不彻底。通过落实对照《党章》《准则》《条例》,对照A一系列讲话要求,以及对系统内典型案例的学习,让我在思想上再次深受洗礼,发现在坚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还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下一步,本人将按照党风X纪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标准要求,立行立改,积极履职,为公司发展尽心竭力,努力工作。
(一)加强“一岗双责”履职,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协助党委书记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做好政治生态分析、“四风”纠治、贪腐惩处、制度健全等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围绕“三重一大”,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及时发现处置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日常监督提醒;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履行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所辖单位领导干部针对苗头性轻微廉洁问题做到及时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认真履职尽责整体氛围。二是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守住廉洁从政底线,摒弃特权思想,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接受土特产,不搞特权,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请等行为,进一步带头正好风、肃好纪。
(二)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一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自己首先做到不奢侈、不攀比,遇到不良风气,要敢于批评指正,带好头,做好表率。二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抓好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真正从内而外抵制不良风气侵蚀。三是继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创新开展对预防职务犯罪、反对贪污受贿、反对物质享受等方面的警示,强化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四是坚决查处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继续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部门,既处理当事人,又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期通报曝光违纪问题、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宗旨意识。一是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加强政治学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力度,提升党性修养,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和执行A提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二是要全员学习,提升素质。把学习融入到日常工作安排上,持续推行“每天自己学,定期集体学”的学习教育方式,通过持续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员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真正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首要任务,从应付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从“要我学”转变提升为“我要学”,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四)强化担当,落实监督责任。一定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强化班子成员进取意识,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推动工作出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督查、情况通报、督促整改、严格问责等方式确保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深化运用监督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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