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在辖区内开展“无讼村居”活动实施意见

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在辖区内开展“无讼村居”活动实施意见
  为切实开展好“大走访、大下访、大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职能,根据院党组制定的活动方案,我庭将以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纷争,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在辖区内开展打造“无讼村居”活动,现结合我庭工作实际,特制订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依托司法审判实践,强化司法的社会职责,联动各方力量,共同解决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纷争,共建和谐稳定村居。
  二、目标任务
  1、引导基层组织依法规范实施社会管理,在制订政策、收取费用等问题上做到严格依法、规范运行。
  2、引导基层组织和民调机构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纷争,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科学方法促进和谐,并力促将矛盾化解在早期阶段和萌芽状态。
  3、弘扬优良传统,倡导纯朴民风,营造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社会发展环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靠地方。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活动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确保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2、坚持深入调研。密切关注基层矛盾纠纷反映在司法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收集、归纳、整理,找准基层工作的薄弱点。
  3、坚持联系群众。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艺术和技巧,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关注群众问题为切入点,运用群众接受的方式解决基层矛盾和纷争,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解决问题
  1、重点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发包承包中不依法、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公开宣判工作,对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进行以案讲法;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促进基层组织依法办事;对已形成的纠纷,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化解,确保妥善解决。
  2、重点解决弱势群体涉诉涉访问题。切实保障民生,以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网上远程立案等措施,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让当事人的诉求尽快进入诉讼渠道,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坚持“案结事了”的原则,在抓好案件质量、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还要注重社会效果,关注农村贫困人口、残障人员、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切实需求,对确有困难的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他们的社会保障。
  3、重点解决涉及农村家庭伦理、邻里关系等纠纷,力促社会良好风尚的建立。结合案件的审理,开展巡回办案,加强传统教育,邀请基层干部和群众参加,强化公众评判、社会监督;强化沟通联络,邀请基层组织耐心做好明法释理、说服教育工作,真正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五、创建方法
   1、定期召开例会制度。人民法庭与村居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法庭以及村干部和民调主任参加。法庭通报所审结该村的典型案例、开展民调业务指导、发放矛盾纠纷月分析、季通报,共同排查纠纷苗头,针对发案类型较多的纠纷及时分析成因,并提出对策。村居及时反映和排查本村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矛盾隐患,法庭及时从法律角度给予指导和
评判,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2、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度。法庭干警定期或不定期与各村居负责人或村居通讯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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