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引导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推动小农户与村级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增收项目入户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范围
综合考虑沿路沿线、资源禀赋等条件,以“统一规划布局、力争一村一品”为原则,选取2—3个产业特色村作为庭院经济示范村,整村(30%以上常住户)或整组(50%以上常住户)推进,其他村具备发展庭院经济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可纳入扶持范围。
二、扶持重点
根据示范村资源禀赋,结合特色主导产业布局、农户自身发展能力及发展意愿,选好适合的产业种类,形成发展规模,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扶持以下庭院经济项目:
(一)庭院特色种植。农户利用自有庭院及周边土地种植蔬菜、林果(重点发展葡萄、梨、桃等)、花卉、盆栽等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作物品种。重点支持新华、营盘、三角城等村整体发展葡萄、梨等林果产业。
(二)庭院特色养殖。农户利用庭院养殖肉羊、鸡、猪等特色优良品种。重点支持山湾、龙口等村通过党支部发动、合作社承接、农户参与的方式,扩大养殖规模。
(三)庭院特色手工。农户在庭院内加工制作特色食品(馒头、面条、糕点、月饼、馍馍、凉粉、面皮、豆腐、粉条等)和特色手工艺品(香包、刺绣、剪纸、草编、鞋垫、布鞋等);农户建立工坊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织褐子、制毡等);农户利用闲置房屋发展制醋、磨面、榨油、扫帚加工、缝纫等手工作坊。
(四)庭院特色休闲旅游。支持陈家沟、龙景、马家崖、园艺场等优势明显的村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共享农庄、小型采摘园等,盘活闲置资源,促进农旅、文旅融合。
(五)庭院生产生活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农户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展网络销售和快递业务;与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在庭院内开展代收代储、产品代销、原料加工、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支持脱贫户利用自有庭院开办小超市、小餐饮、小菜店(摊)、修理店等,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增加经营收入。
三、补助标准
(一)正面激励。采取实物补助和资金补助相结合、合作社补助和到户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种养殖产业,资金到合作社,合作社统购配发;其他产业,资金到户补助),根据投资额度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
1.发展庭院种植和养殖产业的,由合作社以等价实物补助至户。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每户补贴上限5000元。一般农户发展种植业,每户补贴上限2000元;发展养殖业,每户补贴上限3000元。
2.发展手工业、休闲旅游业、生产生活服务业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根据当年总投资额度的50%予以补贴,一般农户根据当年总投资额度的30%予以补贴。其中:手工作坊户每户补贴上限10000元;休闲旅游经营户参照执行《XX区共享农庄扶持计划》扶持政策,每户补贴上限20000元;生产生活服务户每户补贴上限10000元。
3.由一户发展多个庭院经济项目的,累计补助不超过20000元。
(二)负面清单。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补贴政策。
1.不在镇村统一规划布局范围内的;
2.实施种植或养殖庭院经济项目,属于自产自用不能增加家庭收入的;
3.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组织的;
4.经镇村验收不合格或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抽验不合格的;
5.租赁户在共享农庄内实施种植或养殖项目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antufanwen.com/89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