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政府
关于刘鹏程等同志职务
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以及兴达公司:
经研究决定:
刘鹏程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解除陈元荣同志担任兴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翁利荣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同时他的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被撤销。
潘岚华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信访局副局长,同时免去其在兴化市信访局担任的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决定聘任刘少海同志为兴化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以加强信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刘平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徐春松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职,任期为一年。
经过认真考虑,决定任命居明峰同志为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同时,免去他担任的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经过认真考虑,决定任命陈学进同志为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同时,免去他在兴化市知识产权局的副局长职务。
瞿慧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同时解除其在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的局长职务;
任命许丽华同志为兴化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撤销张庆同志在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副主任职务;
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近日宣布,周健同志已被任命为该委员会的副主任。这一任命将进一步加强兴化经济开发区的管理和发展,推动该区域经济的繁荣和持续增长。周健同志在此前的工作中表现出色,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卓越的领导能力,相信他将在新的职务上取得更大的成就。兴化经济开发区将继续致力于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企业入驻,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经过严格的考察和评估,决定任命王敏同志为兴化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同时,免去其在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的职务。
解除汤澎同志担任兴化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
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考察,何应武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这是对他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他能力和经验的信任。作为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的主任,何应武同志将负责组织和协调兴化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工作,提高公共交通的质量和效率,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在试用期一年内,他将通过实际工作表现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为兴化市的公共交通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相信在何应武同志的领导下,兴化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发展。
决定保留陆仁杰同志的兴化市教育局副科级职务,免去其副局长职务。
撤销杨林俊同志在兴化市教师发展中心的副主任职务;
陈根山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为一年。
吴丹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挂职)的职务,任期为一年。
撤销徐永海同志在兴化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正科职)的职务;
撤销翟广益同志在兴化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一职;
兴化市公安局决定任命顾长俊同志为副局长,以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
兴化市公安局决定聘任高峰同志为副局长,以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
解小龙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同时解除其在兴化市公安局垛田派出所所长、兴化市人民政府垛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的职务。
张勇慧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同时免去其在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的所长职务;
取消许友根同志的兴化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彬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为一年。
解除周永华同志在兴化市公安局水警大队的大队长职务;
任命陈礼中同志为兴化市公安局水警大队大队长,并撤销其兴化市公安局竹泓派出所所长职务;
解除陈长华同志在兴化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的大队长职务;
李硕功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公安局大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为一年。
赵志凯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公安局安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为一年。
经过认真考虑,决定任命杨明同志为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所长,并免去其兴化市公安局安丰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永鹏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公安局荻垛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为一年。
花垚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公安局陶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华 勇同志的兴化市公安局陈堡派出所所长职务;
经过认真考虑,决定任命居玉洲同志为兴化市公安局陈堡派出所所长,并免去他在兴化市公安局昌荣派出所的职务。
解除舒永喻同志在兴化市司法局担任副局长职务;
张迎红同志被任命为兴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挂职)一职,任期为一年。
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评审程序,我们决定聘任邵卫强同志为兴化市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邵卫强同志将在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其任职时间将从2021年11月开始计算。
任命朱尧胜同志为兴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他的任职时间将从2021年11月开始计算。
受聘史国铭同志为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戴窑分局局长,试用期满后将正式任职。他的任职时间将从2021年11月开始计算。
聘任仇志军同志为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分局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起算);
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评审程序,我单位决定聘任赵惠敏同志为兴化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赵同志将在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其任职时间将从2021年11月开始计算。
聘任喻翔同志为兴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喻翔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开始。
任命朱倩同志为兴化市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她的任职时间将从2021年11月开始计算。
兴化市民政局决定聘任李如贵同志为副局长,试用期满后将正式任职。李如贵同志的任职时间将从2021年11月开始计算。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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