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省**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期盼,以持续深化“双五”“双创”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以人大履职行权为主线,始终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等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力打造民族地区全过程人民民主模范实践地。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把准履职方向盘,谋划全过程人民民主“行动方案”。一个意见指引方向。自治县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及时召开自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出明确要求,为人大履职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与自治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大局中主动谋划,自觉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题共答,2022年先后向自治县委请示报告工作12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民主实践各方面。一个规划精准发力。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准立法方向,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和计划项目,结合自治县民族特点和地方实际,强化研究论证,确定《**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县自治条例》等“十四五”立法规划项目4个、项目库项目4个,立法项目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一个方案谋篇布局。制定出台《发挥人大作用打造全国民族地区全过程人民民主模范实践地的实施方案》,要求县乡人大一体推进,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贯通于人大工作的全方位各环节,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体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层级,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走深走实,持续争创省市人大工作一流。
握牢“四全”公开讲话,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科学民主立法,保障公众参与全覆盖。坚持“三问”立法,选题问需于民、调研问计于民、成果问效于民。健全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常态化机制,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通“立法民意直通车”,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群众所盼,汇聚民智民力,谋划启动自治条例立法(修改)调研,推动民族立法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精准高效监督,深化协同融合全贯通。创新实施人大审议监督“3221”范式,促进人大代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全面落实“两项清单”制度,围绕生态环保、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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