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于2022年10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共修改了50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了37处,条文部分修改了13处。这些修改都是全党智慧和心血的结晶,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取得的新成果。这些修改还蕴含着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每一处修改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党的事业的需要,是党的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了更好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北安检察推出了“党章学习”专栏。通过该专栏,我们将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起,原汁原味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加深对党章的理解和认识。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的专栏,一起学习党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第七章 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为了维护党的团结和完成党的任务而制定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以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和使命的完成。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
我们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纪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我们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等措施。同时,我们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X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对于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依法开除党籍,绝不姑息迁就。
在党内,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方式对待党员,同时也禁止进行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违反这些规定,都必须接受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党员的纪律处分共有五种,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党员如果被留党察看,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在留党察看期间,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确实改正了错误,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但是,如果党员坚持错误不改,应当被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时,各级党组织应全面研究相关材料和意见,并采取高度谨慎的态度。
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需要开除党籍,应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党员的纪律处分。
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时,需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报党中央批准。而对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处分,则需要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同级党委备案。
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如果需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过本人所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如果全体会议正在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再进行追认。对于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如有严重违反刑法的行为,将被中央政治局开除党籍;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如有严重违反刑法的行为,将被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开除党籍。新内容已返回。
党员受到党组织处分决定时,必须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与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应该给予批评教育。
如果党组织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疏于管理,必须追究责任。
如果一个党组织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而且本身无法进行纠正,那么上级党委员会在核实情况后,应根据违纪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对该组织进行改组或解散,并将决定报告给更高级别的党委员会审批批准,最终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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