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部署会,刚才,医疗保障局XX同志总结通报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情况并对于2024年居民医保征缴政策作政策解读和相关工作安排,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就抓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进行了发言。县税务局负责人对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参保工作。基本医保覆盖全民是“国之大者”,稳定参保率是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参保是群众获得医保待遇、享受所有医保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稳定参保率,才能更好体现大数法则,更好体现公平正义,更好提升保障能力,更好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其中:城乡居民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95元/人;稳定脱贫人口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85元/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Ⅰ级Ⅱ级重度残疾人、纳入重点优抚对象的城乡伤残军人和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辆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实行全额补助。
二、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厚植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参保征缴工作中勇于担当、务实举措、主动作为,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中有升。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是一项造福广大城乡居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参保缴费工作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工作,是全县居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前提,要切实抓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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