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区社区建设与管理推进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前期我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社区治理工作,落实相关责任,动员各部门、各园(街)区、各镇街,紧扣经济发展主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抓手,以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规范化年”、“水平提升年”和“品牌创建年”等系列创建活动,着力加大共享共建力度,推动全区社区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力开创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去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在政策扶持、服务完善、治理创新、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全区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5个镇(街道)全部建成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镇(街道)、示范社区17个。
(一)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发挥党政主导力
建设城乡社区,根基在基层,关键在引导。近年来,全区上下积极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力,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自成立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推进镇村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等15个规范性文件,从城乡社区管理体制、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集体经济发展、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建设标准,明确具体措施,实行绩效考核,着力解决城乡社区“有房办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的难题,充分调动基层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优化社区布局。随着区域产业集聚步伐的加快,以及大量安置区的建设,原有社区布局已无法满足基层服务和区域发展的需要。2022年,先后设立了6个新社区,撤销了2个空壳社区,基本实现了“边界分明、规划适度、走向合理”的目标,做到了社区区域无交叉、无缝隙、无遗漏。三是构建共建机制。我们启动了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由区党政负责人牵头,每个机关部门、园区挂钩2个社区,全区51个涉农社区挂钩共建全覆盖,建成了区委区政府主抓,区民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助,园区配合帮助,镇街组织推进,社区具体负责的共建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助推城乡社区加快建设。
(二)抓好功能完善,不断提升基层服务力
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根本目的还是服务群众,只有让群众满意,才能真正体现社区建设的意义。一是在资金投入上倾斜。坚持公共财政向基层倾斜,确保全区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建设,切实保障社区建设投入。在社区“两房”建设上,集中开展“三年行动计划”,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不达标的26家社区,每达标一家,由区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镇街财政予以配套补贴。截止2022年底,除个别城市社区因历史原因未安排社区用房外,我区社区用房全部达标,累计新增社区用房面积4万多平米。此外,我们还投入近千万元,建成了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涵盖便民服务、养老助残、社工培训、公益服务、文化健身、科普教育、社会组织孵化和百姓会所等“7+1”功能,成功打造社区建设综合示范平台。二是在人才配备上倾斜。通过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强化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选配,实施大学生村官选培工程,选派机关、园区优秀干部到社区任职,切实加强社区“带头人”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干部年轻化、学历化、职业化。目前全区社区“两委”成员平均年龄约4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占65%。全面加快社工队伍职业化建设,截至去年年底,累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00多名,委托专业机构对社区干部轮训超1000人次。对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按等级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取得证书并从事社区社会工作的人员,由镇街每月另外给予50—150元的津补贴,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真正体现“以适当待遇留人”的要求,稳定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在公共服务上倾斜。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社区、困难群众的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保障能力。在全市率先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利用社会资本建设了明珠街道颐年康复养护中心,其做法得到了省民政厅充分肯定。除落实好政策性、制度性的八大救助外,从2015年起,每年投入240万元开展慈善爱心超市专项救助,为全区城乡低保等四类托底对象2000多人按月免费发放生活用品,实现精准扶贫。自2016年起,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养老机构为全区年满70周岁的三类老人每月提供享受定额定时的免费服务。2021-2022年,区、镇两级财政共投入80万元,完成了47户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推进村级卫生机构及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全区所有社区实现了卫生服务全覆盖,为每个社区配备了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和办理社会保障。通过在公共服务上倾斜,让更多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升了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加快改革创新,逐步强化基层治理力
加强社区自治是城乡社区改革创新的重要方面,也是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建设和谐社区的关键。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全面推开社区民主自治。广泛推行“政社互动”“三社联动”,全面完善社区民主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社区听证、社区QQQ、社区微信等协商制度,拉近了社区干部和工作者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形成了社区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在集体资产管理上,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及阳光驿站网络监管平台,有效提升了集体资源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统一规范公开时间、程序,积极推动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职能,切实保障了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城乡社区依法自治率达100%。二是改革创新社区管理体系。一方面,创新户籍管理,解决因拆迁安置形成的人户分离问题。依托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系统,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了户口与福利剥离,为群众户口自由流动创造了良好条件。这项工作在全国尚属首例,其做法得到了公安部的肯定。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实现管理全覆盖。全区共设有社区网格长259人,网格员797人,实行统一编号,并将相关补贴分别列入区、镇街两级财政预算,夯实了社区管理的基础。三是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深入贯彻《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鼓励镇街及社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区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42家。积极培育发展壮大本地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工事务所,并整体托管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涌现出了百姓健康大讲堂、爱心公益联盟、雨露爱心、阳光宝贝、颐年养老、凤凰教育指导、思淼社工等一批公益慈善或专业类社会组织。街道众多文艺团队演出的足迹遍布了全市的每个角落,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注册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并以此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引领8家民间幼儿教育协同公办教育规范化发展。
(四)培育集体经济,努力增强社区发展力
建设城乡社区离不开经济发展的支撑,只有社区集体经济的繁荣才能带来城乡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力。为加快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区里专门出台意见,制定了16条政策措施,在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一是鼓励社区创业。牢固树立经营社区的理念,鼓励社区利用自身优势,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和集体资金,发展楼宇经济等与区相配套的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增加集体收入,很多社区借助社区用房新建或扩建的。二是开展帮扶指导。组织园(街)区、机关部门、镇(街道),针对各社区不同的资源、条件,以项目建设为主题、主线,开展帮扶指导,引导社区干部群众积极创新,寻找符合本社区经济发展的道路,运用各类“双创”政策,争当基层“创客”。三是致力脱贫致富。相继出台了《关于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挂钩帮扶经济薄弱镇村和低收入农户的意见》两个文件,同时,对年收入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611户农户1144人全部建档立卡,并分别明确帮扶部门和园区,在2020年已实现全面脱贫。全区32个部门参与帮扶,2021年已完成200户脱贫任务。2022年,全区所有社区的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以上,其中,100—200万元的社区达到16个,200万元以上的社区达到9个。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534元。
总的来看,我区在社区建设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宏观方面说,去年3月全市近乎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从微观讲,涌现出了一批城乡社区建设示范或特色社区。但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与我区快速发展的经济还不相适应:因城市化进程的需要,部分社区服务用房拆迁导致临时不达标,社区建设的主阵地作用发挥不足;一些社区服务设施不完善,建设数量少、规模小、配套差,社区服务的方式、内容、项目还比较单一;社区准入制度没得到有效落实,不少部门争相进社区、挂牌子、占房子、搞创建,社区工作负担重、行政化较为严重;社区设置不尽合理,服务管理跟不上;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及社会工作者严重缺乏、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进程任重而道远;区、镇(街道)两级没有专门从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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