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篇)公安局、乡镇、学校等领导带班工作制度

公安局、乡镇、学校等领导带班工作制度
(4篇)

x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带班制度范文(1)

  一、为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行领导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制度。

  二、领导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中心情况,跟踪督导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决问题。

  三、分管中心工作的领导每天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其他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保证每天有一位乡镇领导干部在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四、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访公示制度。每月末对下一月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日进行安排,在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

  五、参加带班值班接访日的领导干部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上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责任和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x县人民政府行政领导带班制度范文(2)

  为切实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营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督,县政府决定实行行政领导到政务中心带班制度。

  一、带班范围

  县长、副县长定期到政务中心轮流带班。

  二、带班次数及工作日

  1、实行每周轮流一次。

  2、带班领导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1、协调各窗口单位项目进驻中心、程序优化、时限压缩等相关事宜。

  2、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中有关行政审批事宜。

  3、协调处理现场办公期间服务对象投诉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监督检查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件情况和工作效率。

  5、协调处理政务中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x县公安局领导带班工作制度范文(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局领导带班工作,明确领导带班职责任务,提升快速反应和应对突发案(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警令畅通,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结合县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领导带班实行值日制,带班时间从早晨8时30分开始次日8时30分终止,依次顺延。指挥中心每月排一次值班表,领导按照所排时间带班。

  第三条 遇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节日、敏感节点落实“领导双值班”或其他值班制度,双值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并安排足够警力加强应急备勤。

  第四条 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因事外出工作、考察等,需报县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局党委班子分工***B岗代值,并通知指挥中心。因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报县局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指挥中心。

  第五条 带班期间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领导带班记录。在次日交班时应在指挥中心大厅召集会议,对当日带班情况进行碰头会商,接班领导同时参加,带班期间未办结的工作,应当将情况通报给接班领导。

  第六条 带班期间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全县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阅处指挥中心呈报的重大紧急情况信息,并视情组织召开情报研判会。接班领导同时参加情报研判会,并进行工作交接。

  (二)指挥处置突发性、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暴恐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重大疫情、敏感复杂警情、民警维权等案(事)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通知分管局领导参与处置,同时向县局主要领导报告,确保处置和情况上报工作准确、及时、到位。

  (三)处理日常紧急、重要工作,负责重大疑难信访、诉求的接访和协调处置,审批各部门报送的法律文书和请示报告事项。处理上级紧急文电和工作,需及时报告县局主要领导,并落实后续工作措施。

  (四)组织处理县委、县政府和区厅、市局等上级机关或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紧急事项。

  (五)了解、掌握接处警情况和指令核查情况,对不按照指挥中心指令出警和反馈情况的单位进行督办。对违规迟报、漏报、瞒报情报信息的单位进行督办,确保情报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六)每日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的带班备勤、巡逻执勤、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进行视频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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