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篇)关于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关于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17篇)

篇一:
  巡察整改剖析材料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实现新提升。XX局党委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在深入开展学习、谈心谈话的基础上,认真查找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更好的发挥党组织地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将对照检查情况作以汇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党支部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州直机关个别单位存在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班子成员不齐等问题。由于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到位,认为党建工作可深可浅、抓不抓一个样或抓好了部门工作就推动了党建工作的错误认识,没有搞好党组织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同时,更没有把部门工作与党建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出现“两张皮”的现象。(二)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机关党支部普遍无印章,以行政印章代替问题。虽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因督促不够到位,监督不力,使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不够,致使机关党支部普遍没有印章,规章制度成了应付检查的依据,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个别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差,无视规章制度,不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存在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费收缴管理不到位。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四)“四资一项目”监管不严。存在选人用人工作不严实,制度不严谨、执行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监督责任缺失,“四资一项目”监管不严,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存在财政资金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职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认真剖析查摆出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思想认识有所弱化,在加强理想信念方面有所放松,不自觉的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改

  造和理论学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加以改进。

  (二)宗旨意识有所弱化。筹划工作还不够科学,有的工作出发点、着力点、落脚点不是十分精准,对于人员配备、无印章、党费收缴不及时、资金违规发放等问题认识不到位。存在党员的宗旨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弱化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党性纪律缺乏约束。严格执行“一章两则四例”有关规定不到位,努力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够,没能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自我戒备、自我告诫、自我警觉做的不好,没能正确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权力、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正确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权力,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组织对自己的信任。

  三、下步整改措施巡察作为巡视的拓展和延伸,其实质是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剑指监督末梢。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将全面采取措施,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针对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班子成员不齐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软弱涣散的进行集中整顿,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规范的马上规范、该清理的一律清理;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发挥好第一书记作用。注重党员发展工作,真正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带动群众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完善制度机制作为重点,建制度、强机制、抓落实,用好制度治党这一关键举措。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制定完善管党治党制度,建立健全规范选人用人、“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的制度,党支部必须要有印章,不能用行政章代替,努力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统一制定方案,将交纳党费、集中学习、交流发言、民主议事确定为四项规定动作,每月集中要检查抽查,电视台等媒体要跟踪报道,基层支部和广大党员把“过党日”当成一种习惯。通过细化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思想素质,使基层党组织工作行为不断规范。四是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把群众关心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盯紧基层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违规摊派、向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加强监管,推动解决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中央惠民务实的好政策得以落实,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从严治党的成效。

  

  

篇二: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巡察工作存不足和改进措施巡察整改落实措施
  巡察工作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巡察整改落实措施一、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重视不高。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很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没有体现组织的权威,存在应付过关思想,怕得罪人。二是学习教育不到位。巡察工作对我们是一项新工作,刚刚起步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巡察组的有些同志对巡察工作重点任务了解不深不透,对乡镇工作不熟悉,导致工作难入手,进展缓慢。三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全组对整体工作没有详细的部署,人员没有明确分工,没有时间进度表、谈话没针对性等。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不同程度存在生搬硬套,照猫画虎的问题,不能够结合农村乡镇实际,工作开展缩手缩脚,不敢工作。五是人情面子难破解。县区地域小、人情重,亲戚、朋友、同学,关系错综复杂,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同程度存在抹不开面子的情况等等。二、开展巡察工作的建议(一)明确目标。无论对哪个单位进行巡察,首先应明确巡察的对象,预判巡察对象,预设达到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针对性地确立巡察工作重点,选定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有力高效的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从而取得好的效果。(二)强化学习。巡察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人

  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成员分别来自政法、审计、乡镇等不同部门,均具有较强的部门业务工作能力,但对巡察业务缺少系统的学习,通过培训让大家知道工作重点,怎么干,怎么入手。

  (三)科学部署。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科学的安排和部署最为重要,是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巡察组只有科学制定方案,制定详细时间流程表,才能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找准病灶。巡察工作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必须找准被巡察单位的“病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才能精准发现问题和线索。如,通过组务会研究被巡察单位党建方面有问题,就要定人定时定点进行党费、发展党员等检查,从而发现党费不交,违规发展党员;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就要深入进行检查,瞄准对象,精准发现问题。

  (五)严守纪律。在政治上要求巡察人员做到照章办事、公正严明、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在业务上要求对待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以优良的素质和工作作风完成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篇三: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有关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

  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

  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

  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

  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

  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

  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

  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

  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

  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篇四: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宁可失败在你喜欢的事情上,也不要成功在你厌恶的事情上。下面是本文库为您推荐。

  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无人负责巡察整改的局面。2、反馈移交问题质量不够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巡察组组成成员素质不大适应巡察工作,巡察定位不够准确,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理解有偏差,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表述问题也不明确,使得巡察报告质量存在一些不足,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给被巡擦单位的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具体,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和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把握不准确,甚至反馈移交对象明显不合适。上述情况,使得被巡察单位不容易核查整改,出现巡察整改难点。3、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明确。巡察工作制度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报告和巡察意见反馈作了明确的要求,"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刚性问责机制,更是突出了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主体作用,而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则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统一可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出现拖延应付整改现象,一些问题被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目前,有关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但在具体整改中,这一规定没有能够实际操作。(二)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及原因。1、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单位往往对巡察的重视程度较高,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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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巡察的主动性较强,巡察组一旦撤出,就感到巡察已经结束,巡察时绷紧的弦就会放松,在反馈意见时也会心跳一阵子,至于如何整改,则很容易护短掩丑,得过且过。这就导致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务实,缺乏实际操作性,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不具体,空话套话多,真招实招少。整改中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度规定,以教育活动掩盖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处理上能推就推,能轻就轻,能解释说明不依规处理。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组织抱有观望情绪,怕触及矛盾,怕揭丑亮短,认为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会损害集体荣誉,掩盖单位政绩,只想开门谈成绩,关门说问题,把违规违纪的人员袒护起来,把失职失察的责任包装起来,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落实整改的责任推给纪检部门,不直接面对矛盾,隔岸观火,达不到应有的整改效果。

  二、破解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建立规范化巡察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机构,落实专职巡察人员行政编制,组建相对稳定的巡察组。理顺巡察队伍的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巡察整改机制,把巡察组撤出巡察的终点明确到巡察整改公开环节。规定巡察办体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志的领导地位,明确巡察办的整改监督职权。(二)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各级党组织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在此基础上,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检查,并建立督办事项档案,对督办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有权通报约谈,维护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三)灵活运用整改方法。在整改中,被巡察党组织可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迅速整改落实,促进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推进标本兼治;对违规违纪人员,采取个别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示教育以及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问责,做到处理个别人,警醒大多数。巡察办可采取电话督办、发函催办、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组织群众检验整改效果的方式,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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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整改问责追责。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问题线索逐项核查。不但要核查事实,还要对照纪律规定确定问题性质和处理依据。对巡察意见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巡察办不等不靠,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请约谈问责。对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采取教育警示措施,避重就轻,小而化之等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问题没有核查处理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健全巡察整改制度。规定巡察组长是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审签整改情况报告,巡察办负有督促整改监督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巡察机构督促检查整改的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活用督查措施,真正做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受监督,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受到追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不明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落实和整改工作虚脱的问题。被巡察单位接受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后,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拉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核查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违纪违法问题以惩处促教育震慑,对作风建设问题以整治促纠正转变,最终使整改内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从政治高度抓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在整改回访或者其他形式发现整改报告不真实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肃依规依纪追责。特别是要有"我作为党组(党委)书记,对此报告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果不实愿承担纪律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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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汇报
  ReviedfinaldraftNovember26,2022在动员学习的基础上,我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查摆问题阶段工作。

  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及研究整改会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摆和分析单位与个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做到征求意见广泛深入,查摆问题全面准确,分析原因深刻透彻,整改措施得力有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摆出的问题:

  (一)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平衡,少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学习上有重实用主义现象,重业务、轻理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二)在工作作风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干部缺乏事必躬亲的韧劲。

  (三)在工作效率方面,单位与单位之间、同事之间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协调,努力提高整体功能。

  (四)机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化规范管理,不断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约束力。

  二、深刻剖析查摆出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入,觉得政治理论学习枯燥乏味,产生了厌学和畏难情绪,学习上只求一知半解,没有深刻地去理解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自认为凭已掌握的业务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意识不强。

  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强,思想上有所松懈,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慢慢做是普遍现象,办事麻烦是体制的问题,不是个人的原因,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缺乏拼搏奋进和精益求精的精神,造成了工作作风上的不够扎实。

  三是少数人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工作配合上不够主动,缺乏争先进的思想和开拓创新意识。

  四是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抓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

  三、注重实效,制定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方向。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镇效能办随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学习与工作经验交流,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二是进一步完善一整套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监督制度和考评制度,从根本上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篇六: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汇报
  在动员学习的基础上,我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查摆问题阶段工作。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及研究整改会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摆和分析单位与个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做到征求意见广泛深入,查摆问题全面准确,分析原因深刻透彻,整改措施得力有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摆出的问题:

  (一)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平衡,少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学习上有重实用主义现象,重业务、轻理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

  (二)在工作作风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干部缺乏事必躬亲的韧劲。

  (三)在工作效率方面,单位与单位之间、同事之间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协调,努力提高整体功能。

  (四)机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化规范管理,不断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约束力。

  二、深刻剖析查摆出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入,觉得政治理论学习枯燥乏味,产生了厌学和畏难情绪,学习上只求一知半解,没有深刻地去理解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自认为凭已掌握的业务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意识不强。

  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强,思想上有所松懈,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慢慢做是普遍现象,办事麻烦是体制的问题,不是个人的原因,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缺乏拼搏奋进和精益求精的精神,造成了工作作风上的不够扎实。

  三是少数人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工作配合上不够主动,缺乏争先进的思想和开拓创新意识.

  四是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抓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

  三、注重实效,制定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方向。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镇效能办随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学习与

  工作经验交流,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一整套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监督制度和考评制度,从根本上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始终把效能建设整改与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计生春季集中宣传服务活动、新农合等当前一些为群众利益着想的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篇七: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一要建立与纨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丏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规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
  巡察工作总结:县级巡察工作发现问题难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201X年3月以来,县委按照各级党委对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对4个县直单位开展了首轮巡察。在巡察中普遍感到发现问题难,且发现问题的总体质量不高,特别是发现违纪线索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效果。

  一、发现问题难的原因(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

  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

  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高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心拟定谈话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中层干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子岗位的干部必谈,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实名举报人、老信访户必谈。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用谈话策略和方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力提升谈话质效。

  

  

篇八: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宁可失败在你喜欢的事情上,也不要成功在你厌恶的事情上。

  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p(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无人负责巡察整改的局面。2、反馈移交问题质量不够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巡察组组成成员素质不大适应巡察工作,巡察定位不够准确,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理解有偏差,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表述问题也不明确,使得巡察报告质量存在一些不足,反馈的问题和

  

  移交给被巡擦单位的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具体,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和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把握不准确,甚至反馈移交对象明显不合适。上述情况,使得被巡察单位不容易核查整改,出现巡察整改难点。

  3、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明确。巡察工作制度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报告和巡察意见反馈作了明确的要求,“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刚性问责机制,更是突出了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主体作用,而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则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统一可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出现拖延应付整改现象,一些问题被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目前,有关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但在具体整改中,这一规定没有能够实际操作。

  (二)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及原因。1、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单位往往对巡察的重视程度较高,配合支持巡察的主动性较强,巡察组一旦撤出,就感到巡察已经结束,巡察时绷紧的弦就会放松,在反馈意见时也会心跳一阵子,至于如何整改,则很容易护短掩丑,得过且过。这就导致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务实,缺乏实际操作性,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不具体,空话套话多,真招实招少。整改

  

  中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度规定,以教育活动掩盖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处理上能推就推,能轻就轻,能解释说明不依规处理。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组织抱有观望情绪,怕触及矛盾,怕揭丑亮短,认为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会损害集体荣誉,掩盖单位政绩,只想开门谈成绩,关门说问题,把违规违纪的人员袒护起来,把失职失察的责任包装起来,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落实整改的责任推给纪检部门,不直接面对矛盾,隔岸观火,达不到应有的整改效果。

  二、破解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建立规范化巡察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机构,落实专职巡察人员行政编制,组建相对稳定的巡察组。理顺巡察队伍的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巡察整改机制,把巡察组撤出巡察的终点明确到巡察整改公开环节。规定巡察办体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志的领导地位,明确巡察办的整改监督职权。(二)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各级党组织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在此基础上,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

  

  态跟踪督办检查,并建立督办事项档案,对督办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有权通报约谈,维护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灵活运用整改方法。在整改中,被巡察党组织可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迅速整改落实,促进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推进标本兼治;对违规违纪人员,采取个别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示教育以及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问责,做到处理个别人,警醒大多数。巡察办可采取电话督办、发函催办、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组织群众检验整改效果的方式,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整改问责追责。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问题线索逐项核查。不但要核查事实,还要对照纪律规定确定问题性质和处理依据。对巡察意见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巡察办不等不靠,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请约谈问责。对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采取教育警示措施,避重就轻,小而化之等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问题没有核查处理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健全巡察整改制度。规定巡察组长是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整改的

  整改监督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巡察机构督促检查整改的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活用督查措施,真正做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受监督,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受到追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不明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落实和整改工作虚脱的问题。被巡察单位接受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后,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拉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核查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违纪违法问题以惩处促教育震慑,对作风建设问题以整治促纠正转变,最终使整改内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的

  

  

篇九: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不足2021巡察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报告
  2021巡察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自**年*月*日,**巡察组对区安监局巡察反馈会议以来,本人切实履行党组书记

  (三)责任担当意识缺乏。乐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意识、勇气、能力等方面较为欠缺,怕出事、怕问责的思想还存在,需进一步提升个人素质,完善激发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的机制。

  (四)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与现有制度不符、部分制度审批环节的落实不够、部分工作机制不完善,需进一步明确和健全。

  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一)盯紧问题落实整改。为保证整改速度和质量,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原因,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区安监局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来抓,明确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三是全程跟踪落实。整改过程中,每周开会研究,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要求各责任领导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二)强化意识落实整改。按照党组书记是落实整改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规范党组工作机制。制订出台《局党组日常例行工作清单》,修改完善《局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党组例行工作,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三是全员行动抓整改。在职与退休人员一起改,本单位与调出人员一样改,编内与编外人员同步改,形成班子带头,骨干跟进,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在整改中强意识,在强意识中抓落实。

  (三)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整改方案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措施**个,防止整改问题反复和回潮。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制订出台《局党组加强机关学习和调研工作措施》、《局党组加强和规范机关支部工作措施》、《局党组、机关支部日常例行工作清单》等,明确党组工作任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制度优化。制订下发《关于局一周交办任务“清零”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区安全生产督查暗访长效机制的通知》等3个文,强化监管执法,落实隐患整改。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会议制度的通知》、《**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保卫、保密工作》、《信访接待工作》、《请假管理制度》、《日常办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中介服务费(专家费)管理(暂行)规定》、《差旅管理制度》、《公务

  

  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

  三、驰而不息,整改初见成效按照整改表态的坚持严字当头即知即改,突出问题导向抓好落实和巩固巡察成果长效管理三个要求,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党的建设明显加强。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巡察的根本目的,通过巡察整改,抓党建促业务意识明显提高,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意识大幅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民主集中制得到全面执行。在班子分工和科室调整上,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和调研员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科室长等骨干大局意识强,全局同志都能安心工作,坚决服从党组班子集体领导。(二)作风建设明显提升。通过巡察整改,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严于执法意识进一步强化,遵章守纪意识在绝大部分同志中已形成自觉。(三)内部管理明显规范。通过巡察整改,修订、建立、完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全局干部职工按制度、规矩、程序办事的意识得到巩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四)精神状态明显转变。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政治生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过程考核和结果应用等

  

  一系列措施,“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担当精神充分体现,争当安监“铁军”排头兵氛围日渐浓厚,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进一步转型。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区委巡察的要求和企业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团结带领区安监局干部职工,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主题活动,扎紧制度篱笆,完善管理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导向,坚持干事导向。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全力以赴地抓好党的建设,脚踏实地地抓好安全监管,一如既往地抓好整改落实,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成为一种行为“自觉”。

  

  

  

篇十:四个落实巡察问题原因分析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

  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九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问题一:组长、副组长难选。原因:市县巡察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能力、水平、阅历有着较高的要求,但市县一级由于体量较小,加之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有相当部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不愿意参加巡察,造成可选的人员不多。对策:建议建立巡察组长库,将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人大政协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各乡局单位党组书记等纳入组长库,维护组长库的动态更新。同时,建议市(县)委领导分期分批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谈心谈话,提气鼓劲,交任务、压担子,并以正式文件任命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一次一任命,一次一授权,体现市委的信任重托和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问题二:深层次问题难发现。原因: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央、省(市、区)巡视工作的经验可以遵循,但由于巡察地域较大、巡察人员较多、巡察时间较短,通过常规的巡察方式,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对策:一是要注重巡察和被巡察的关系,提升巡察工作效果。当前,一些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心里戒备,对一些情况有意识地刻意隐瞒,只展现工作中好的一面。巡察组在巡察之前,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要深入做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全力配合。二是要注重带着问题巡察,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巡察组可以同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注重谈话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线索价值。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但是要从谈话汇总了解到实情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就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以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四是要注重多角度了解情况,加大巡察工作的深度。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要综合运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寻找知情人、信访、暗访等方式,发现重要信息、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同时要积极发挥巡察组中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同志的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问题三:人情关系干扰难处理。原因: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对策:一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

  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二是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和规矩。破解人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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