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的负面清单(11类23项)和审计事项清单(13类41项)
一、投资审计负面清单(11类23项)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1、建设程序执行
(1)不参与项目立项决策。
(2)不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及前置审核等工作。
(3)不参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环节
2、房屋征收与补偿
(1)不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确认
(2)不参与对被征收内容的清点核量和确权。
(3)不参与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前置审核
(4)不参与特殊补贴、奖励和“一事一议”的前置审核。
(5)不参与补偿协议的谈判和确认。
3、招投标及政府采购
(1)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前置审核。
(2)不参与招标资格预审。
(3)不参与评标、开标监督。
(4)不参与中标结果的确认。
(5)不参与各类材料设备的规格、品牌和供应商的选择及价格的确认或前置审核。
4、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1)不参与竞争性谈判及其他商务谈判。
(2)不参与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及前置审核。
(二)项目实施阶段
1、变更及索赔
不参与各类变更、索赔等事项的确认及前置审核。
2、工程签证
不参与施工方案调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量等事项的确认及前置审核。
3、工程计量
不参与工程计量款前置审核。
(三)项目竣工交付阶段
1、工程结算
(1)不参与竣工验收及各类单项工程验收签字
(2)不参与项目竣工结算前置审核,不对未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2、工程财务
不参与资金拨付的前置审核环节。
3、竣工决算
不参与项目竣工决算编制。
(四)项目全过程
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不参加项目决策、管理、咨询、评审等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纪要。
二、投资审计内容清单(13类41项)
(一)投资决策
1、对建设项目的研究、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二)履行建设程序
1、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2、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三)概(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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