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X〔2022〕X号)精神,切实保障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2〕X号)及《XX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市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3〕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衔接已有成果,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为守牢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普查对象。全县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县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障碍因子和退化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三、实施步骤
2023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完成土壤三普全部内外业工作;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市三普办。
(一)2023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土壤普查工作。
2.做好动员部署。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召开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暨第三次土壤普查动员部署会,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学习试点县工作经验,参加省级三普培训,对三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条件,加强宣传动员。
(二)2023-2024年全面完成土壤三普内、外业工作
1.2023年4月-2023年6月。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经费预算安排。
2.2023年6月-2023年7月。完成对表层样品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招标采购,遴选样品制备机构。完成预设样点的室内核样与野外核查工作,预设样由国家三普办下发,认领任务后务必在7月完成布设样点的野外校核工作。
3.2023年8月。制定本地区的野外调查工作计划,组建调查队伍,确定调查时间,开展外业调查培训,准备采样物资。同时,完成内业检测实验室的招投标工作和县级成果编制技术服务单位采购工作。
4.2023年8月-2024年3月。全力开展土壤三普内、外业各项工作。外业工作中,根据核查后的国家布设样点,开展外业实地调查,预设样点定位、局地代表性核查、个别样点现场调整,进行样点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调查。2023年11月底完成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的信息调查与样品采集。内业工作主要是开展采集样测试化验,数据核验与分析工作,外业采样的同时,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检测单位和存储单位,检测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检测工作。2024年3月底完成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检测。
5.2024年底。全面完成县级成果编制。
(三)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2025年5月前,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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