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不断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新要求,强调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不断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
一、深刻认识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总书记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全党必须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地落实,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防止硬约束变成橡皮筋、长效变无效,在过去十年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基本制度规范,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实践证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行之有效的。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而“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进一步提升党内法规在管党治党上的治理效能,就必须不断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二、准确把握制约党内法规执行力的现实因素
(一)环境因素。党内法规执行的环境因素,包括党内的制度执行文化和党内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效力。一方面,党内法规执行文化还存在短板和缺失。制度与文化是紧密相连的,执行文化是制度执行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执行文化是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摇篮”与精神动力,保障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但是,社会法治文化的不够完善束缚了党内法规执行文化的营造。另一方面,党内关于制度执行的监督氛围不够浓厚。在党内法规执行的监督上,还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
(二)主体因素。党内法规执行的主体因素,包括各级党组织的制度执行意志和广大党员的制度执行意识。一方面,有些党组织在制度执行上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党组织制度执行意志出现层层衰减,尤其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对于党内密集出台的制度宣传不够、解释不准,导致执行不力。另一方面,少数党员的制度执行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党员对党规认识不深入、执规态度不端正、守规意识薄弱,有的不执行,有的打折扣执行。
(三)标的因素。党内法规执行的标的因素,包括制度本身的科学性程度和制度本身的复杂性程度。一方面,党内法规体系的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突出表现为程序性规范不够充足。整体来看,规定实体性内容的党规较多,规定程序性内容的党规相对较少;原则性规定较多,细则性规定相对较少;重复立法和交叉立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党规之间的衔接机制和配套规定不够健全等。另一方面,党内法规体系还不完备,主要表现在党内法规之间及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上还存在梗阻,尤其是还没有完全理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保障因素。党内法规执行的保障因素,包括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机制和反馈奖惩)机制。方面,存在对党内法规的检查监督还未常态化的问题,尽管巡视巡察制度日趋完善,但是针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监督还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存在党内法规执行的反馈(奖惩)机制还够不完善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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