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资安全供应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省市也对农资市场经营和安全管理作出明确要求,但对照管理规范和群众期待,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经营主体不够规范。农村农资经营模式繁多,自购自销、代购代销、连销经营、专业合作社统一购销等多种销售形式并存,部分种子经营户超范围销售农药和肥料,部分在没有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范围经营散装种子。受利益驱使,个别不法商贩私自印制种子外包装,加工生产假冒侵权种子牟取暴利,给农业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一些不法商贩采取送货上门、走村串户销售等形式贩假、售假,多数为无照经营;有的经营户虽有农资经营许可,却多店、跨点、跨区域经营农资,用自有交通工具到乡村摆摊设点销售,无照经营、一照多店问题突出,农资经营主体混乱。
二是农资质量不容乐观。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一些不法化肥生产和经销商利用农民和监管部门很难通过肉眼辨别其内在质量的漏洞,故意降低原料价格较高的磷钾含量以降低生产成本获得高额利润,或将价格低廉的原料装入袋中,称其为主肥料的混合物,将其与肥料同价销售。有些农资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夸大宣传,标注名不副实,哄抬价格、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农资经营企业管理不够规范,进货渠道混乱,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严格,购销台帐流于形式,农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三是执法监管还有漏洞。农资监管涉及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监管职能重叠交叉,各自为政,重复检查,部门间联动执法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阶段性和季节性的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的监管较少,执法监管部门对农资广告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未引起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重视。一些监管部门主要侧重于经营行为和主体资格的监管,而对质量抽检、执行检验标准、使用效果、商品包装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农资监管业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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