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书记向省纪委监委汇报工作发言提纲
按照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现将**市纪委监委有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纪执法工作情况
2022年,共立案182件,同比增长8.3%,结案160件,结案率85.1%(职务犯罪立案8件8人,结案5件,移送检察机关5人,留置3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均实现立案“0突破”,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19件,结案13件,平均立案1.9件;8个乡镇纪委共立案21件,结案21件,平均立案2.6件。
处分158人,其中X纪处分132人、政务处分33人、双重处分7人;处分科级干部33人(占比20.8%)、“一把手”2人。
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共计69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37人次,占比77%;第二种形态128人次,占比18.4%;第三次形态22人次,占比3.2%;第四种形态10人次,占比1.4%。
深挖细查涉黑涉恶问题,上级交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9件,现已全部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57件问题线索,办结30件,立结案6件,办结率52.6%;*市委巡察移交44件,办结14件,办结率31.8%。
2022年,**市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线索管理,紧盯重点难点,通过抓好“四动”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全年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211件,现已办结160件,其余51件都在线索排查和初步核实中。
一是通过抓挖掘线索“主动”,解决“手中缺粮”问题。加大主动出击力度,围绕社会重点热点和案件高发、易发领域,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深入党政机关、实权部门、关键岗位、重点项目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挖掘案件线索。建立管理台账21份,分为重点关注、一般关注、建议了解三个档次进行分类统计,按照关注程度确定办理时限进行督办,全程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全程登记备查,处置及时不拖延。
二是通过抓班子成员“推动”,提升线索成案率。构建重点案件班子成员包案工作机制,对重、难案件,由“一把手”书记督战部署、副书记主抓落实、分管常委具体组织查办。全年召开28次案件分析研判推进会议,提升了问题线索的成案率,确保案件查办依法、依规、有效、顺利开展。
三是通过抓区域协作“联动”,推进办案进度。建立健全**市纪检监察区域协作交叉办案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切实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多、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完善纪检监察执纪审查人才库,更新会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信息,促进协作区办案人才队伍规范化、制度化、成效化。
四是通过抓审理室与案件室“互动”,提高办案质效。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重点案件,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高办案质量。有针对性地安排专人进驻办案组同步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与审查调查部门和检察院公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衔接机制,对事实认定和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严格审核把关。同时,组织全委干部主动认真学习《工作规则》《工作规定》以及《审理务实研究》等内容,提高全委干部业务能力。
(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市纪委监委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紧紧围绕监督首责,不松劲、不停步,以“促履职、促提升、促融合”为抓手,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力求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不留死角,扛牢抓实监督首责,努力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1.做实做细,确保日常监督常态化。
一是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组织全市97个单位和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向全市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发放《谈话纪实手册》96册,开展谈心谈话559人(次)。更新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946份。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市政治生态建设“掌上廉政通”测评12次;承接市委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2个,制定整改措施75项。受理并协调解决民心网群众反映问题48件,向各单位各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8份。
二是聚焦对党员干部监督。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常规检查、交叉检查9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个;开展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工作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向市委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出具新提拔、调整、考核评优领导干部廉政意见回复82人(次)。
三是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监督。在元旦、春节、清明等时间节点,通过党内监督、媒体监督渠道,下发有关纪律要求、公告7份;在五一、中秋、国庆、中高考等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2次,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160份,作出廉政提醒谈话120次;受理科级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20人(次),发放提醒函11份。
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重新修订并以**市委名义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力争做到监督激励两手抓、两不误。
2.明确目标,力求专项监督具体化。
一是突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成立16个常态化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类场所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941个(次),下发提醒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57份,发现并整改问题28个,给予X纪政务处分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制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组织全市各单位、部门开展“三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7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个,给予X纪政务处分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制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在全市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78个设立食堂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设立食堂的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99人(次)。分层级组织开展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高利借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收集《自查表》1260份。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受理“6·30”问题线索10件,均已按时限办结。
二是突出重点民生事项监督。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59件,给予X纪政务处分5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制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下发提醒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9份,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给予X纪政务处分1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制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组织开展“两保”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并核查问题线索139件,拟给予X纪政务处分6人,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
三是突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在全市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部门开展破坏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4件,给予X纪政务处分4人,制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
(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2022年,**市纪委监委坚持守正创新基调、突出纪法教育重点,进一步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按照“育在纪前、纪在法前”的思想,扎实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1.推进纪法教育全覆盖,切实筑牢不想腐的底线思维。
一是推动纪法教育常态化。积极探索建立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党(工)委(党组)会、基层党组织例会前“讲规学法”机制,搭建平台、落实次数、做到纪法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以市委名义制发了《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全覆盖常态化讲规学法活动方案》,分层级组织监督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讲规学法活动170次。
二是着力提升警示教育实效。印发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实施意见》,在各级党组织开展每季一案、每季一看、每年一行活动;收集筛选本地查办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曝光的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成“以案三促”警示教育学习资料2期,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鉴戒;同时监督各单位以剖析案件和倒查责任为契机,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建立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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