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把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2、根据总体安排,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3、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4、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推动整体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5、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负责人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6、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二)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明确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载体,结合年度上级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任务部署安排,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年初,党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要丰富,学习时间要保证,学习活动要有记录。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即党课。
(一)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
选举支部委员会;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
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
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课制度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将1次党课,也要安排普通党员讲党课。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4.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5.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一次,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一并进行。方法步骤如下: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
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日应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准备情况和召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于会后15日内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复印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群众意见和整改措施等一并上报。
民主生活会分为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分为:
(1)组织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
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2)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向局机关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干部意见。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发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涉及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给本人。
(3)撰写发言提纲。党组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和上级要求,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每个党组成员分别谈心,对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涉及党组成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对党组、个人及党组其他成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要努力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克服和纠正就事论事、避重就轻的做法;
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节,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的目的。每个党组成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并对照批评和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
(6)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确保落实到位,收到实效。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7)通报情况。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报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六、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使党的队伍永远保持先进性。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对入党申请人的书面入党申请,经过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报局党总支和市直机关党委。公示七天后,如无意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2.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的培养考察工作。
3.作好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作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考察表。
4.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具备党员标准,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核。
5.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6.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政治态度、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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