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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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促进职能和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系列要求,围绕“拼质量、保安全、激活力、强保障”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扬改革斗争精神,紧紧抓住质量和安全两条“生命线”,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把目标细化量化,把决心下早下够,把结果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奋勇争先”的使命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自觉转作风、正行风、提能力,塑造“铁军”队伍,争创一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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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党委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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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集原则
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和委员组成,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一名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局党委会是县教育体育局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议事范围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重要决定、决议、指示、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
(二)审议需报请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
(三)审定县教育体育局“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
(四)研究全县教体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教体系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五)审议树人教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
(六)其他需要局党委会研究的事项。
三、议题程序
局党委会议题审签程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沟通,形成意见并向党委书记汇报→业务股室提出→分管领导审核→党委办编制议题清单→党委书记审签。
四、工作要求
(一)局党委会议需达到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参加方能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问题、奖惩事宜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方能召开。
(二)局党委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参会人员各自发表意见建议,书记末尾发言。局党委会议定事项需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议。
(三)局党委会议后,党委办按会议决定事项拟定会议纪要。
(四)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作出决定之后,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党委会成员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议纪要内容,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应向局党委会报告。
(五)局党委会议内容严守保密原则,不得私自向外传播和泄漏。
(六)党委办负责会议文件收集、通知、记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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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局务办公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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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集原则
局务办公会议由局长、局班子成员组成,机关中层干部为固定列席人员。局务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其它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以及各级重要会议精神。
(二)研究近期教体系统重要工作。
(三)研究讨论在工作推进中的建议、意见、工作重点、难点等问题。
(四)其他需要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编写会议纪要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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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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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组织
(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党委委员组成。县政府教育督学、局机关中层及以上干部、各片区督导教研工作组组长和各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固定列席人员。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适当扩大范围。
(二)局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等。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可委托其他党委委员代行职责。
(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由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学习计划、收集整理编印学习资料、推荐自学读物、落实学习会务、加强联系沟通和做好学习宣传等工作。
二、学习时间
(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
(二)集中学习研讨时间和地点由党委书记或受委派党委委员研究确定。因公务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前向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请假,并以适当方式补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体学习研讨请假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总学习次数的1/4。
三、学习形式
采取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相结合、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局班子成员领学、专题讨论,邀请专家、教授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
四、学习要求
(一)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第一议题。
(二)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应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
(三)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教育体育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中心组学习不得以党委会研究、工作碰头会部署等代替;不得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不得以具体业务内容学习冲淡政治理论学习主题。
(五)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研讨发言、考勤情况等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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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职工大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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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集原则
职工大会由县教育体育局全体干部职工组成。会议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确定议题并主持或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一)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通报局党委会、局务办公会议决定事项。
(三)进行有关事项的表决。
(四)其他需要职工大会研究通报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收集需要上会的议题,并制作议题清单,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收集需要在职工会上学习的文件,并安排专人领学。
(三)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等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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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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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集原则
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由机关支部全体党员组成。会议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议题并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一)按照规定开展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事项。
(三)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四)其他需要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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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发文审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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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签原则
(一)严格程序、逐级审核。
(二)严把质量,严格审签。
二、发文字号
发文主体通常有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XX教育和体育局委员会、XX教育和体育局,分别简称X委教工委、X教体委、X教体。正式行文时附上发、通、函等文种,标明年份和字号。
三、审签程序
(一)呈报件
拟稿人拟稿→股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复核→局长审签→办理→存档。
(二)发文
拟稿人拟稿→股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复核→行政办公室对文稿形式审核→主要领导审签→正式成文→办理→存档。
(三)部门会签
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定。
(四)代拟稿
报请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或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文件:主办股室起草代拟稿→股室负责人校核→分管领导审改→行政办公室对文稿形式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印发文件,局主要领导未审批不印发。
(二)草拟文件,股室要严格执行双审核制度,在拟稿人之外,股室负责人要校对,在送经领导审签后还要组织人员再次校核方可印发。
(三)政策、法规性、文字、语法、装订问题由拟稿人、股室负责人负责;文件体例、行文格式的规范性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审核。
(四)公文处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错误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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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收文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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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文范围
(一)党政网来文和传真、电话、短信、QQ等平台与业务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需县教育体育局贯彻、执行、阅知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二、处理原则
(一)坚持“文不过夜、事不隔天”原则。
(二)县教育体育局收文原则上由行政办公室专人统一登记办理。
(三)电话通知一律记入《电话记录薄》,并注明接电人、来电号码、来电人、来电时间、来电内容,具体要求。短信、QQ来文应先交由行政办公室登记运转。
(四)收件分为密件、一般件。其中密件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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