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从老家来北京时,很多在农村养成的坏习惯还没改掉。有一次去天安门那边玩,往地上吐了口痰,这时不知从哪里窜出一个戴红袖标的北京老阿姨,说罚款五元。五元在当时是我一顿丰盛的午饭钱,我说擦掉行吗,那老阿姨说擦掉也是五元。
这给了我一个教训,就是在城市繁华地段是不能随地吐痰的。现在我偶尔还看见有人随地吐痰,我不认为是他没素质,只可能是坏习惯没改过来罢了,他得遇到一个戴红袖标的老太太才行。
那时候对于很多在北京上学、工作的人来说,自行车是很实用的交通工具,不用电不烧油,随骑随走不堵车。但是骑到市区里,有些地段是要收停车费的,二毛一次,损坏丢失自己负责。如果你随便找个地方一停,等你再回来时,车子很有可能就已经不在了。那时的北京丢自行车跟不下雨一样的常见。
我在北京生活的十多年中,丢失的自行车少说也不会少于十辆。刚开始不懂,买新车,还花钱上个车牌,结果丢得很快,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后来我学乖了,也去旧车摊买旧车骑。那时候的旧车摊很多,估计我买的旧车可能也是别人丢失的吧。
我有个朋友很聪明,他也买旧车,不过会挑看上去比较新的。然后买一把粗铁链,车骑到哪里都找一棵树或一根电线杆或者是其他长条形状的固定物,把车轱辘用铁链跟固定物锁在一起,这样就不容易丢了。但是也有例外,有一次他去朋友那吃晚饭,喝了很多酒,只好在朋友家过夜,结果第二天想骑车回家,发现自行车只剩一个车轱辘了,其余部分都让人给卸走了。
那时候年轻但很穷,为了省点坐公交的费用,我骑自行车载着女朋友去中关村找工作,在北大东门遇到一位交警,把我拦下,说骑自行车不能带人,罚款二十元。我女朋友跟他说,我们刚毕业,正在找工作,口袋里只有十元钱,是我们的午饭钱。那警察看了看我们,然后说走吧,记得下次别再骑自行车带人了。于是我们感谢完交警,我骑着自行车带着女朋友走了。这也给我一个教训,就是骑自行车不能带人。
刚毕业,租住在北五环外的树村,那时候的树村就是很偏也很破的郊区农村。有天夜里二点左右,突然有一个警察带着好几个联防队员,挨个砸门查暂住证。那时候北京一个暂住证的办理费用是半年180元,一年360元。这对于当时刚工作的我们来说就是一笔巨款,要知道我那时候一个月的工资才600元。
查暂住证的人非常的凶,跟电视剧中演的日本宪兵似的,没有暂住证的人都会被连夜用车拉到昌平,然后统一遣送回老家。这给我上了一次课,知道了就算是在自己的祖国,我也只是“暂住”。
刚来北京,对十八层以上的高楼非常感兴趣,因为在那老家县城,最高的楼也不会超过十八层,我喜欢数高楼的楼层,这种爱好到现在还仍保留。想起了郭德刚的一段数楼的相声。正数着楼,这时来一人问数到多少层了?答数到六层了。那人说交罚款60元,数一层楼罚10元。交了罚金钱他挺高兴,因为他已经数到第十层了,这一下就省了40元。以后我再数楼层时,如有人过来问我数到第几层了,我会说你自己数吧,我只是欣赏一下高楼的风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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