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1)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关于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综〔2022〕x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安排部署相关科室牵头负责,通过会议、钉钉群、QQQ、微信群等方式,将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全局干部职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深入自查自纠,主动及时上报问题。
二、认真对照、自查自纠
采取清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方式,结合干部职工个人自查情况,全面排查20xx年1月1日以来单位和个人培训及差旅报销情况。既排查单位委托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次,也排查单位自行组织的知识讲座情况。既排查在编工作人员,也排查编外聘用人员。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填写《干部、职工个人参加培训情况排查表》,对没有参加排查范围内培训班次的人员,要求填“无”并签字确认,让干部职工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切实做到了全面深入排查整治。20xx年以来,市城管执法系统组织培训教育班x次,参加非本单位组织培训共x次,参加培训人员x人次,未发现问题班次。举一反三清理超标报销差旅费x人次,整改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x元。本单位工作人员未发现公款旅游、私自旅游等问题。同时根据中共x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工作提示》精神,我局对照《x市涉嫌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班次目录参考》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同一问题班次参训人员漏排漏报情况,也不存在同一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其他问题班次。
三、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关于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中共x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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