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稿:严守党员网络行为基本规范
同志们:
大家好。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2024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党员网络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网络行为管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发挥作用,使正能量形成大流量并始终充盈网络空间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规定》出台的重要现实意义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净化网络生态、捍卫网络安全、引领网络文明建设,离不开党员这支骨干力量。
(一)规范党员网络行为是营造健康网络生态的迫切需要。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互联网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交往的新空间和人们获取消息、表达情感的新载体。然而,在碎片化、断层化信息的冲击下,不良虚假信息、恶意软件威胁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扰乱了网络生态。广大党员是净化网络生态的中坚力量,加强对其网络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其做网络空间的维护者、网络文明的践行者、网络净土的守护者,有利于涵养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构筑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二)规范党员网络行为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广大党员是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先锋队和主力军。少数党员在网络空间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造谣传谣、泄露国家秘密等,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借此操纵舆情、裹挟民意,严重威胁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领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只有加强对广大党员网络行为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才能有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三)规范党员网络行为是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党员的网络行为纳入监督管理之下。早在201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部、中央网信办等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规定》相衔接,明确了党员网络行为纪律,共同构成规范党员网络空间行为的规则体系,为党员网络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篱笆。
二、明确《规定》对党员和党组织提出的相关要求
《规定》中定义的网络行为,是指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及其相关活动。作为第一部规范党员网络行为的党内法规,《规定》共计5章31条,为党员网络行为划出了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
一是提出党员网络行为的原则性要求。《规定》要求,党员实施网络行为,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对党员在网络上传播正能量作出规定。《规定》要求,党员应当积极通过网络,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党员应当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引导群众形成共识。党员应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对网上各类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敢于亮剑发声,旗帜鲜明批驳谬误。
三是对党员网络行为列出负面清单。《规定》要求党员网络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坚守原则和底线,不得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含有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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