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有企业已经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和调整,但其运营和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或无效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风险,也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解决党内监督存在执行力度不够、行政监督缺乏独立性、职工监督参与度低、外部监督缺乏有效性和透明度等问题,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监督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地稳定发展,对国有企业现有的监督机制进行深入剖析。
一、大监督机制路径的构建背景分析
要实现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要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有一套自主的监督制度,使其能够在市场化进程中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现实的发展中,大监管机制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具有导向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有企业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就需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制度。
党的二十大以来,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需求,纪检监督对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大监督”的构建也为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理念。对国有企业来说,仅仅通过纪检部门的专项监管已经无法达到全方位的监管效果,只有构建一个组织完善、制度健全、运转顺畅、有效监管的“大监督”机制,使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融入新时代的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二、大监督机制路径的构建难点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基石之一,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经营不善、资产损失和腐败案件频发,这一切都表明,国有企业还存在着制度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严格、风险防控不到位等现象。新时代国有企业大监督机制的建设,需要将纪检、审计、法律、内控、巡视巡察、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多种监管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作用,建立起一套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监管体制,从而提高监管的力度和效果。
(一)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责不清晰。在国企大监督体系下,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监督机制运行不成体系,监管工作缺乏弹性,因监督的权限与职责不明,致使监管机构的工作效能低下,使其工作的顺利进行受到限制,工作效能降低,无法使监管机制在国有企业中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二)国有企业的监管体制有待整合。在国企大监督模式下,对现有监管体制进行整合,目前我国的国企监管体制运行不畅,且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监管的有效性相对较低,导致国企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极大浪费。
(三)国有企业的监管细节有待优化。国企行业链漫长,管理环节和监管内容丰富,但在监管中各职能部门所起到的监管功能偏弱,监管工作有重复检查、监督跨部门沟通不畅等现象,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离现象。
(四)国有企业的监管沟通有待加强。在大监督模式下,对国企监管制度的构建存在制衡作用。如。某国企的组织框架下如不能加强监督机制建设,极有可能出现监督体系的各个部门各自为战的现象。
三、思考与建议
(一)构建形成国有企业内部的沟通交流机制。在国有企业内部,应改革、整合和优化监督制度,确保完整的监督制度有效运行。在根源上,要解决监督机制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利用监督机制的职能,尽可能地优化监管制度的架构,减少监管机构的重复工作,减少监管的费用,提高监管运行的本质功能和效能。第一,国有企业纪检部门应当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自身的监督和监督职能,从制度上明确监管职责,建立起有效的纪检监督制度。第二,纪检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动员公司各部门共同参加,全方位监督企业的财政、人员调配、审计、监督等各个方面,保证企业的全面从严治党。第三,国有企业要制定和健全对职工的考评制度,定期评估职工的工作情况,方便企业内部人员的沟通,确保工作的高效和监管的品质。要想在企业中实施大监督制度,就要坚持正确的发展导向,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之间的交流体系,明确公司的责任划分,明确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权利划分,以便更好地开展对各部门的监管工作。通过与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协作,拓展了企业监管的领域,使监管的盲点持续被打破。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多作沟通和交流,一旦有违反规定的情况,要立即上报给纪律检查机关,并予以严厉的处罚,以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落到实处。在构建大监督体系的进程中,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大监督方式下的具体监管,企业的内部监督体系应当可以实现对各个环节的有效监控,对资金、权利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控。此外,还要在监督层次上实现闭环效果,即对国有企业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以监事会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发挥职工监督作用,使各个职能部门、管理岗位等方面形成合力,使国有企业监督更加完善,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二)打造贴合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的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必须增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和成果的共享,从而增强现代国有企业监管机制的功能。在新时代,国有企业要与时俱进,构建完善大监督格局下的监管机制,建立一个系统的“大监督”机制运行模式,可以确保企业的平稳运行。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对此工作的关注,借助有关部门的有效互动,改进企业纪委的工作流程。在“大监督”中,要理顺权力和职责分工,做到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做到对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岗位的有效监管。“大监督”模式可使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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