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情况汇报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一是推进集团化办学。全市共有集团化办学学校130所,其中公立学校49所,民办学校81所,涵盖了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各个学段。二是推动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在持续推进“5+2”片区管理、强校带弱校共同体建设的基础上,与成都、绵阳等市借鉴经验,采取“一校带多校、一校帮多校、多校联合作”等方式,推动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目前,全市共建立联合体137个,带动薄弱学校104所。三是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异地就读学生参加我市中考中招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四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深入推进“大班额”化解和消除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和挖潜置换等办法,增加学位供给3.6万个,完成年度任务104%;新增学前教育学位1.9万个、义务教育学位6.5万个、普通高中学位3.5万个,完成年度任务109.7%、128.5%、147.8%。
(二)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增加学前教育投入。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两年来共投入资金4.2亿元,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每年700元。二是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2所,新增学前教育学位1.9万个,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56.4%。三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全面落实“五育并举”,健全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深入推进“幼小衔接”活动,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远”问题。实施农村幼儿园游戏活动室、午休室和儿童图书配备等项目,全面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四是加强监管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幼儿园动态监管平台,实时公示幼儿园基本信息、收费标准、教师资格等信息,进行“双随机”抽检,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任务,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二是实施第四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榜样的教育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川蜀文化优秀内涵,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全面发展。三是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制定并落实《宜宾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学校布局规划》,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部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宿舍全覆盖。四是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印发《宜宾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所有县(区)全部建成标准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平台和教育培训行业预收费监管账户。
(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扎实推进新高考改革落地落实,制定《宜宾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宜宾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指导翠屏区等2个县(区)先行先试,探索完善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二是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省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五)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一是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编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方案》,通过整合全市职业院校、企业等资源要素,探索产教融合发展新路径、新模式。二是优化中职学校布局。通过撤并、合并、转型等方式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全市中职学校由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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