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审判管理现代化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审判管理现代化是科学决策、优化管理、提升质效的重要抓手,是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今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要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抓深抓实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人民法院秉承“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原则,坚持以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抓手,不断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以审判管理工作现代化助推实现法院工作现代化。
一、坚持权责一致,夯实主体责任
现代化法院建设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法院加大审判管理模式改革力度,推动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抓实能力提升。**法院坚持教育培训全覆盖,针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群体,有序开展分级分类特色培训,包括新入职干警岗前培训、青年法官审判经验技巧专项培训、条线业务培训、书记员实务培训等。坚持党建联学、业务联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将政治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坚持深化调研促审判,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专业法官会议等,持续推进审判实务研究。定期开展典型案例、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评选活动,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各种学术论文调研活动,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
抓实监督管理。**法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构建清单式审判管理体系,列出任务清单、流程清单、责任清单和评价清单共四类清单,明确6个层面59项主体责任。全面完善院长督导、分管院领导和庭长主抓、合议庭(承办法官)主责、审管办全面监督、机关纪委适时跟进的联动式审判管理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及专业法官会议的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其过滤功能及在重大、疑难案件审理中的指导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阅核制,通过个案阅核、类案指引、四类案件监督等,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抓实绩效考核。**法院建立全院目标考核、部门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坚持“一院双考”,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法官个人审判质效考核体系,建立部门重点指标与法官个人“双排名”制度,让干警用数据说话、凭实干实绩立业。推行法官承诺制和绩效考核末位反思表态发言制,由审管办进行测算,法官对周结案、月结案情况作出预估,针对未完成承诺任务的情况,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二、坚持全程管理,向管理要质效
审判管理是法院工作的核心环节,涉及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才能确保审判活动合法高效,审判质量与效率同步提升。
强化案件节点管理。**法院坚持全流程、常态化、穿透式监测审判运行情况,对存在异常的情形,随时预警提示审判执行部门及法官。出台《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工作指引》,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项分级督办,疏通堵点,形成办案合力。对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类型案件及审判流程节点进行了详细规范,确保法官以流程规范代替办案习惯,以节点管控提升办案效率。深挖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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