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党员示范街”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员示范行动”走深走实,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打造特色亮点鲜明、示范效果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党员示范街”,不断提升县城区主干道面貌,促进我县“创文创卫”工作提质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民得实惠、党得民心”和“创文创卫”的目标要求,发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沿街各党员经营户参与“党员示范街”建设,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提升工作,通过开展常态化集中治理,打造“文明和谐、服务优良、特色鲜明、秩序井然、绿意盎然、管理精细”的党员示范街,以点带面,促进中心城区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质量的持续改善,为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省级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范围
在县城区主干道创建“党员示范街”。
三、创建标准
“党员示范街”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应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规定的标准,主要为:
(一)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定期粉刷、修饰。
(二)市容秩序井然有序。沿街两侧门前及建筑立面达到“十无”,即: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设乱摆、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烧乱烤、乱晾乱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无流动商叫卖。非机动车分类摆放,成行有序。
(三)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果壳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丢乱倒;无卫生死角、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商业噪声和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无室外烧烤、摆桌和油烟污染行为。
(四)户外广告、店招牌匾设置符合《*市城市建成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广告、牌匾制作规范,与周边建筑协调美观,达到“一街一品、一楼一式、一店一匾、上下一线、前后一面、左右一体、色彩协调”的标准。
(五)建筑施工场地管理规范。施工围挡外无乱堆乱放、乱贴乱涂,设置广告规范、美观,场地出入口有清洗设施,无扬尘污染和车辆带泥上路。
(六)临街店面和单位“门前三包”落实到位。达到以下要求:
1.包干净:做到门前无污物、油渍、废弃物和积水;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整洁;屋檐、窗檐、顶棚没有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天气,各扫门前雪,确保行人安全。
2.包美化:做到门前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设广告;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无晾晒;门面招牌画面、字体无残缺,灯光显示完整;在外墙体上设置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
符合相关规定。
3.包有序:做到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堆放,无环境噪声污染,无出店经营;无乱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线内,朝向一致;不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设施;不放置占道灯箱、指示牌;不在门前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
四、创建步骤
创建“党员示范街”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选定路段,调查摸底(时间段)。按照县城道路状况,确定X街为第一批“党员示范街”。县城管局对实施创建的“党员示范街”沿街店铺进行重新登记备案,上门摸排出沿街党员经营户。上门登记一楼不规范店招及广告宣传品和一楼以上影响规划和市容市貌的店招及广告等设施;登记沿街影响观瞻及市容市貌的构筑物、搭建物及堆放物和单位办公楼立面;登记沿街经常性出店经营及占道流动摊点和直排油烟餐馆。
(二)开展整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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