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坚持为民初心 恪守为民之责 全力维护好职工群众切身利益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站稳人民立场,就必须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踏上新征程,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获得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课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治。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并没有完全绝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然存在,甚至发生了隐形变异变种,比如“微腐败”。“微腐败”又称群众身边的腐败,主要是指基层单位中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但影响面广、破坏性大的腐败现象。“微腐败”看起来不值一提,但是其危害却不容小觑,诸多的反面典型案例表明,不少党员干部因这一问题最终滑向贪腐深渊。在**各单位,“微腐败”多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是职工群众能够看到的最直观的腐败问题。作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精准惩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清“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相比于“远在天边”的“老虎”,职工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蚁腐”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行为虽然一般涉案金额不大,违纪违法问题情节轻微,但是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单位的信任,表面虽“微”,实质则“腐”,日积月累可产生的后果同样不容小觑。
(一)损害干群关系。“微腐败”问题直接发生在基层单位职工身边。部分基层干部缺乏党性锻炼、特权思想严重、纪法观念淡薄,把职工、货主当成自己的“钱袋子”,比如接受业务单位私人宴请后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算贵重的物品、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这些行为导致职工群众失去了对单位的信任,损坏了干群关系,与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
(二)破坏党的形象。“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处于工作第一线的基层干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又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的腐败对党和国家的影响不容小觑。有的干部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职工福利等,严重破坏了党和单位在职工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单位的风气。
(三)腐蚀干部心态。“微腐败”问题对干部而言就像“温水煮青蛙”,一件件逢年过节请客吃饭、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看似无足轻重的小事,很多人认为这些行为只是人之常情,觉得招待、送礼是增进关系和礼尚往来的需要,甚至对“微腐败”行为听之任之。随着时间的积累,会让干部丧失警觉,自然而然放松自我管理,丧失理想信念,最终导致消沉、放纵和堕落,积小贪成大贪,由量变到质变,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四)影响中心工作。干部自身不正,职工不可能信服;职工不信服,思想就不稳,心气就不顺,合力聚不拢,种种不良风气滋长蔓延,引起职工对政策的不信任,增加了日常工作的落实难度。同时,上梁不正下梁歪,有的职工看到干部的行为,也会效仿,这就严重影响单位的安全、经营等工作,阻碍单位发展、创效,最终还是损害了职工群众利益。因此,对于“微腐败”要高度重视,切不可因为其“微”而任其自流。
二、提升认识,准确把握“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微腐败”问题越来越受到职工群众关注,也成为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的重点之一。严重的腐败问题往往是从不起眼的“微腐败”开始,它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量多面广,形式多样,繁衍派生能力强,与群众关系密切。近年来,**个别基层单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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