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1.因地制宜调整监测范围。结合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我市2024年监测范围。
2.加强自主申报政策宣传。指导乡、村继续发放监测对象自主申报政策“明白纸”,利用微信群广泛宣传自主申报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开展自主申报。
3.做好2024年帮扶计划制定。指导乡、村在省办系统制定2024年帮扶计划。
4.强化预警信息核实。市级完善监测程序一览表、监测对象纳入程序文本,每月10日前汇总反馈部门预警信息,明确市级、乡级抽查预警信息户数量和时间,加强对核实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预警信息核实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5.扎实开展集中排查。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排查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中存在问题,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6.定期开展联动会商。每季度末召开部门会商会议,总结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处置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安排下季度重点工作。
二、严格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1.严格衔接资金分配。资金到市后,组织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开展申报,经会商后,形成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提请市委农办研究、市委农村工作专题会议审定批复,落实公告公示,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2024年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不低于70%用于产业。
2.推进衔接项目实施。建立2024年调度机制,持续落实调度,印发通报,抄送市领导;每季度会同行业部门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实地督导,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4月份30%,6月份50%,9月份75%)。
3.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衔接资金绩效目标全过程监控,6月底前完成绩效目标申报、9月底前监控1次、12月底完成自评,并落实有关公告公示。年底会同有关部门,形成绩效评价材料报省级审核。
4.精准谋划2025年项目。7月底前启动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编制工作,组织培训,讲解编制程序、谋划方向,9月底前完成,提请市委农办研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10月底前形成2024年度项目计划。
三、强化扶贫资产管理
1.摸清资产底数,梳理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内容,形成到村资产明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形成资产确权意见,提请市委农办研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及时确权到村,4月底前完成。
2.强化资产监管,开展历年扶贫(衔接)资产核查,摸清资产现状,查找资产问题并推进解决,4月底前完成。督促乡、村更新资产管理台账,建立资产管护制度,明确资产管护责任人,逐步形成标准化、清单化管护机制。
3.加强光伏运维管护,指导乡、村完成2023年度收益分配结果公告及2024年收益分配计划制定工作,1月底前完成;组织开展1次光伏运维管理培训,强化运维人员专业素质,6月底前完成;强化信息化监测,利用光伏信息管理系统、护光者等每周监测反馈离线、低效电站,督促整改;指导乡村规范收益分配使用,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四、提升信息系统数据质量
1.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每月10日前开展上月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对村业务人员报表内容、格式的把关,提高报表质量,加强与民政所火化信息的对接,避免出现死亡错报、漏报。
2.加强信息系统数据清洗。指导乡镇街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和省平台的维护,加强日常疑点筛查,重点筛查收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指标存在逻辑错误等疑点,主动发现问题数据,及时核查,据实修正,确保一户一码、信息系统和群众口述“三对照、三一致”,切实提高两个系统数据质量。
3.做好年度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尤其是新调整的信息员,对收入指标解释、口径变化等业务知识不熟悉,针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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