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军语”释文的学习与思考
虽然“军语”一词早已在汉语词汇和军语体系中稳固立足并有较高的使用率,但在相关学术论著甚至权威的统编军语汇释文本中,对“军语”这一概念的含义认知并不一致。1982年版、1997年版、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以下简称《军语》),虽然都收入了“军语”一词,但对“军语”概念的释文却有所不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军事学界对“军语”概念、军语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研究分析上述3个版本统编军语汇释中的“军语”释文,有助于了解在“军语”概念研究探索的深化过程,有益于更加科学地认知“军语”概念的基本要义。
一、1982年版《军语》中“军语”释文简析
1982年版《军语》中“军语”一词的释文是:“军事术语的简称。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军语要求规范化,词名及其含义应准确、统一。全军使用统一的军语,便于诸军兵种进行合同作战、训练和战备工作。”[1]这一释文包括释形、释义和释用三个部分。释形部分主要说明词目的全称和简称形式,指出“军语”是“军事术语”的简称,表明二者为同义结构,且“军语”为正名,“军事术语”为副名。释义部分主要解释“军语”一词的“所指”——军事概念,以及军语的语言单位——语词。释用部分主要强调军语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即词名和语义规范化以及全军使用统一军语。
上述“军语”一词的释义文是全军统编军语汇释文本中首次对“军语”概念的解释。释文要素齐全,语言精练,层次清晰,把握住了“表述军事概念”这一核心要义以及军语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要求。但是,释形和释义部分都有一些不足之处。
从释形部分看,把“军语”的全称仅定位于“军事术语”,不足以涵盖汇释文本的收词范围,因为其中收入了不少“非军事术语”,如“化学反应”“海峡”“沙漠”“风向”“太阳系”“失重”“半岛”“悬崖”“施工程序”“铁路区间”,等等。
从释义部分看,对“军语”概念的表述过于宽泛。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未使用“军语”概念的邻近属概念。“语词”虽然也是“军语”的属概念,但其位阶并非“邻近”。与“军语”概念邻近的属概念应当是“军事用语”而非一般的“语词”。
二是“军语”概念的种差不明确。虽然“表述军事概念”是军语的核心功能,但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未必都是军事术语。比如,“射击”-“开枪”、“火炮”-“大炮”、“枪械”-“枪杆”、“列队”-“站队”、“作战”-“打仗”等,以上每一组词语都可用于指称同一个军事概念,但各组词语中只有前者才是标准军事术语,而后者则是未经术语化或标准化的军事用语。不过,释用部分“词名及其含义应准确、统一”的说明,对释义部分的不足有所弥补。
二、1997年版《军语》中“军语”释文简析
1997年版《军语》中“军语”一词的释文在前版基础上作了重要修订:“军事术语的简称。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是规范化的军事用语。军队在作战、训练及其他工作中必须使用统一的军语。”[2]以上释文也是由释形、释义和释用三个部分组成。释形部分仍然认为“军语”是“军事术语”的简称。释义部分对“军语”概念内涵的表述作了必要完善,特别重要的是引进了“军事术语”的邻近属概念——“军事用语”,并以“规范化”对“军事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antufanwen.com/143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