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部署要求,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落地落实,着力打造“枫桥经验”*版,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真正做到矛盾风险不累积、不扩散、不升级,教学计划安排,第二研讨组开展了“全区基层社会治理”专题调研。调研组围绕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先后赴区内部分部门单位、基层法庭、派出所、乡镇(街道)、村(社区),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状,认真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对策和建议。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充分发挥三级综治中心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积极借鉴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至目前,区乡村三级*个综治中心全部达到“六有”“八化”标准,形成以综治中心为龙头、以基层成员单位为依托,借助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协同作战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创新实践区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公检法司“四长”包片,一村(社区)一法官、检察官、民警、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心理辅导员的“1+4+6”工作机制和“三官一师两员”进网格活动,推动政法力量向基层下沉、资源向基层倾斜。目前,派驻法官*人、检察官*人、警官*人、律师*人、人民调解员*人、心理辅导员*人进网格,定期研判形势,开展纠纷化解、隐患排查整治、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村规民约修订等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在村(社区)就地化解。
(二)优化完善信访矛盾化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依托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按照“一站式受理、多元化调处、全链条化解”的工作思路,集中设置群众诉求服务窗口,开门接待群众来访,形成窗口集中接待、分级转办、集中化解、跟踪督办落实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模式,打造信访矛盾纠纷集中受理调处化解新平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下访,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至目前,全区三级综治中心接待受理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件,限时办结率达*%,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三)建立健全网格管理运行体系,延伸矛盾纠纷调处触角。按照省委政法委《甘肃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辖区面积、地理位置、人口规模、服务管理事项等要素,全面整合党建、政法综治、民政、城管、信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打造“一张网”,目前全区划分城市网格*个,农村网格*个。根据“一格一员”“双向任职”等要求,城市社区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择优选配专职网格员,农村从财政供养的村干部中择优选配专职网格员,全区共选配专职网格员*名,同时从离任村干部、返乡退休干部、退伍军人、群防群治队员、治安联防员、志愿者中确定网格辅助人员*名、党员联系户*名。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网格员培训*场次,为网格员配发工作手册及“陇情e通”手持终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动态精准掌握基础信息数据,网格员上报各类风险隐患*件,办结率达*%,实现网格内社会事务及时有效解决。
(四)创新推进“三调”对接模式,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扎实推进诉调警调访调“三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成效,建立每日*位县级领导脱岗到综治中心调度制度,区矛调中心、区诉调中心整合人员力量与综治中心一体办公,信访、司法、公安及行业部门单位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方式入驻综治中心,完善综治中心首问负责、分析研判、矛盾联调、司法确认等*项制度,切实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化解的“集散地”。强化诉源治理,整合区法院速裁团队、*个基层法庭等力量,推动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选聘*名专职调解员入驻综治中心、法院及基层法庭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实行精准派单调处,10-11月全区民商事案件收案*件,诉前分流*件,分流率*%,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坚持“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在全市首创公安派出所与街道综治中心、人民法庭、社区“四方对接”的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提前做好预警防范,稳妥处置突发警情、突发事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五)着力夯实基层人民调解根基,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以区矛调中心为牵引,成立*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个行业调解委员会,采取“1+N”工作模式,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并重的联动调解格局,不断壮大多元调解资源力量。结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推广“民事直说”工作法,依托“五老乡贤”“邻里小院”“民情茶室”“议事长廊”说事平台,动员乡村贤达、社区能人、退休法官等各方力量对婚姻纠纷、邻里矛盾、土地纠纷等问题进行评理说事、助力化解,实现“小事难事”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行“接诉即办、有诉必应”模式,对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向属地、行业反馈,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正确维护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加重矛盾调处负累。一是个别乡镇、街道、部门在调处疑难复杂问题上主动担责、主动化解的意识不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不能很好的坚持,对发生在本辖区、本系统的越级信访矛盾纠纷,不多从主观上找原因改进工作,而先从客观上找借口推卸责任,落实“街乡吹哨、站所(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变通走样,“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尚未完全实现。二是“中心吹哨”将一些本应向下交办,在属地或行业领域内解决的矛盾纠纷,“吹哨”到综治中心解决,弱化了调处主体责任,提高了信访者“胃口”,致使一些越级上访、缠访闹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理,增加了矛盾纠纷化解难度。三是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被动接访的多、主动接访的少,包案不问案、办法措施没有穷尽的问题普遍存在,工作方式机械化,不深入了解矛盾实际,在未与属地单位沟通对接的情况下,往往为了安抚信访人员,应允不切实际的解决方案,导致乡镇、街道信访维稳工作难以开展,使矛盾激化升级。
(二)机制运行不顺畅,分散矛盾调处合力。一是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筹管理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机制运行方面还存在不足,“指挥有力、反应快捷、运转灵活、工作有效、保障到位”的“大综治”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三级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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