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党建工作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抓党建工作来带动法院队伍建设也是法院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的发挥党建工作带队伍、促审判的作用,摸清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现状,法官管理处将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年的重点调研内容。我们通过发放调研提纲的形式梳理出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期望对今后全市法院的党建工作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基层法院党组织及党建工作现状
    截止到*年*月*日,全市基层法院共有在编干警*人,中共党员*人,党员比例达到*%,*个基层院共有*个党总支,*个党支部;全市基层法院共有退休干警*人,退休党员*人;全市基层法院共有临时工*人,临时工党员仅有*人;全市基层法院中层领导干部党员比例达到了*%,*岁以下干警党员比例仅为*%。
    二、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党员比例较高,党员素质较好,党组织机构较健全,尤其是中层领导干部中间有非常好的党员基础;各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思想比较明确,能够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各单位党的制度落实较好,能够抓住关键,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开展活动;党建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与新形势法院所肩负的新的使命相比较,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
    (一)全市没有一名专职党建工作干部。我市基层法院的党组织机构一般设有院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建工作一般由党总支负责,党总支书记都是由党组成员兼任,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全部都是兼任(大部分是政工部门工作人员),全市*个基层院没有一个专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干部的编制、待遇没有落实。这很大原因来自于地方组织部门和编制部门没有给法院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专职党务干部的编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党建工作在有些领导的意识中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样的状况,使得支部工作、法院党务工作因为其他工作的影响而只能停留于表面,在实际工作中便会产生一些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现象,工作难于落实,工作人员积极性也不高。
    (二)党组织生活形式较单一,个别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由于社会矛盾频发,当前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加上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现象严重。法官普遍认为基层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只要把审判业务做好了就行,往往以开庭或案件多等为由推脱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则片面认为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只是业务工作的附加,没有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甚至有的个别领导干部也是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不愿或很少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对党建工作敷衍了事,故而在对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方面,认识不到位,热情不高,个别法院党组织活动仅限于应付上级检查时的会议记录,党组织活动没有,或者组织生活缺乏创新,死气沉沉。有的党员一年难得开上一个会,过上一个组织生活,使得很多党员把自己的党员身份都淡忘了,甚至会忘记交党费,这样何谈党员意识、何谈宗旨意识,何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后备党员培养力度不够。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全市基层法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人,其中中共党员*人,党员人数占干警总人数的*%,党员基础较好。然而,截止到目前,全市基层法院共有退休干警*人,其中的中共党员*人,退休干警中党员比例达到了*%,比例明显高于党员总体比例。全市基层法院*岁以下年轻干警党员比例仅为*%,比退休干警的党员比例低了*个百分点,也低于全体党员比例,由此可见,年轻干警入党积极性并不高。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全市基层法院后备党员的培养计划还不够合理,客观上存在着党员法官“断层”问题,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困难,也说明我们年轻同志入党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对党组织的认可度也不高,这对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势必会造成威胁。
    (四)党组织活动经费没有保障。经调研发现,我市所有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都没有财政部门的专项经费支持,遇到党组织活动都是各自从办公经费里边挤。基层法院办公办案经费有时还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更别说党建工作的经费问题了,没有工作、活动经费,党建工作、党务活动就很难开展,也难免会造成党建工作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的现象。
    (五)党建工作督查指导考核体制不够健全。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上下级法院在审判业务上是监督关系,但在党务上却没有明确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还是领导关系,一直处于模糊的状态,全市也没有形成对党务工作的考核机制和办法,所以在实践工作中,上级党组织往往只是下达任务,具体指导很少,检查督促很少,各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显得比较散乱无序,各地发展也不平衡,缺乏整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其次是法院党组织自身管理上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党务工作责任制缺乏硬性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靠党务人员做多少算多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比较严重,大多数基层法院党组织主要是为应付检查而临时抱佛脚,很少讲求实效,且自身检查也很少,工作中存在着抓而不严的问题,造成法院党支部基础工作薄弱,很多党务工作流于形式。
(六)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新的审判形势下,思想领域的苗头和矛盾错综复杂,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是,大多数基层法院在这方面恰恰做得不够,只把口号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标语上,而没有政治思想工作分门别类,细化落实。平时,党务工作者没有沉下心来对党员干警进行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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