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A总书记高度重视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格局,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道路交通安全是大安全大应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公安交管工作现代化是贯彻落实A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具体实践,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随着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建设,乡村消费市场作用进一步发挥,交通要素增长重心逐渐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及城镇农村转移,城乡交通二元结构逐渐被打破。据统计,当前农村驾驶人占58%,机动车占50%,事故死亡占比高达60%,公安交管工作现代化最大的短板在农村。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6月,*分局调研课题组先后深入*区部分乡镇,走访座谈中小学、村委会,实地调研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在认真总结*区交通管理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查找短板不足,提出推进农村交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思考建议。
一、*分局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探索实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下辖2个街道、16个镇、2个乡,常住人口80余万人,全区道路网密线长,通车总里程达2750余公里。近年来,受交通基础设施薄弱、道路规划建设不合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区道路交通隐患点多面广量大。交通治理工作曾一度陷于交通违法查处鞭长莫及、交通事故预防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保持高位运转,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局痛定思痛,积极探索破局之策,坚持以深化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为突破点,推动建立以“1+3+3”为主的隐患治理机制,推动全区道路交通隐患多元共治。经过一系列努力,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呈现稳中有降良好趋势。2022年全年,*区一般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亡人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9%、15.2%、9.8%、7.5%。今年上半年,面对各类交通流量放量增长、交织叠加严峻挑战,*分局迎难而上,进一步巩固深化交管良好态势,一般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6%、5.9%。
(一)完善“一套体系”,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分局先后7次向区委、区政府提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报告,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与有力支持。一是党委统揽抓整体。区委、区政府将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分局、住建委、交通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在联勤联动建设中的积极性。二是专班主导抓具体。成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建立预警、通报、考评机制,完善事故多发和高风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和交通事故现场乡镇领导到场机制,督导压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现场分析事故成因、研究隐患治理措施的责任链条,用小支点撬动平安大交通。三是部门协同抓联动。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各部门在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中的责任,细化完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举措,坚持横向联动部署与纵向高位推动相结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排查事故黑点,协同推进道路交通隐患全面排查、动态清零。
(二)构建“三项机制”,强劲保障推进。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分局结合实际,建立了分级排查、责任落实、治理推动三项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构建隐患排查分级机制。探索建立分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即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建立交警“支队-大队-警区”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充分发挥各警区在事故预防工作中“前沿阵地”作用、各基层大队主体作用和支队指导推动及监督考核作用,坚持排查与治理并行、效果与业绩挂钩、倒查与追责同步,将交警警力最大限度压到街面,切实增强交警全体民警辅警主动发现隐患的意识,形成“全员查隐患、全员保安全、全员治隐患”良好氛围。二是构建隐患治理责任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逐路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包路民警,确保“压力下行、责任到队、责任到人”,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隐患点段治理情况,做到“排查与治理、倒查与追责、考核与绩效”三同步。三是构建隐患治理推动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聚焦各乡镇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风险隐患,每周集中研究隐患治理工作,统筹各部门力量,突出重点、挂图作战,确保重点隐患第一时间消除到位、一般隐患限时消除到位。
(三)打造“三大工程”,强力排查整治。在深入分析各乡镇事故特点的基础上,*分局创新思路举措,通过实施“投入小、工期短、见效快”的“小快灵”工程,切实将有限力量资源资金发挥到极致,实现交通隐患治理成效最大化。一是打造“闪亮”工程。寻求乡镇党委政府、村街、社会团体及企业支持,吸纳多元力量,填补资金缺口。在先期建成*东环沿线前明村、丰普村、史家庄村等19个村口38处爆闪警示灯的基础上,再筹措资金100万,补齐团唐公路孙坝口村、西沟乐村、小郝庄村、英官屯村等村口63处点位82个爆闪警示灯。联动平安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爱玛电动车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制作并为电动自行车粘贴“佩戴头盔安全提示贴”和“荧光反光贴”5000余套,提升电动自行车夜间可视度,最大限度保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二是打造“降速”工程。聚焦辖区国省县道与乡镇村路交口的“黑点”“险段”,排查确定了国省县道中心断口及与乡村公路交口共270处隐患点位,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经联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治理150处,有力消除了一批涉农地区安全风险隐患。针对部分道路车速过快、易导致交通事故的问题,安装警示桩20根、信号灯1套,施划震荡标线160余平米,建设区间测速设施1套,并通过拆除绿化带、调整车道、前移停车线等举措,有效解决车流交叉严重、车速过快等隐患问题。三是提速“慧警”工程。积极争取区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隐患治理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全区增设视频监控路口36处、卡口12处、电子警察路口12处、交通标志80面,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此外,针对团泊鸟类保护区特点,量身定制环湖路限行方案,封闭了团泊湖周边的环湖西路、环湖南路,建设沿线电子警察,形成智能化、立体化交通管理科技设施防控体系,实现了对团泊湖周边的实时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救治。
二、对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思考
依托“1+3+3”隐患治理机制,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调研中发现,农村道路量大面广,治理合力不牢固,安全隐患未见底、安全意识未入脑等制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尚未全部解决,治理工作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
(一)区交安委牵头抓总力度不够。目前,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基本形成,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存在运行不够顺畅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区交安委暂未实体化运行,在对整体工作统筹把握、协调推进上缺乏力度。一方面,未能压实部分成员单位主体责任,造成交通隐患主动排查、跟进整治不到位,如*分局推动交通局消除津神线穿村过镇安全隐患,封闭不合理的路口14处,推动区城管委消除事故黑点隐患,在静青公路货场涵洞增加2处照明路灯。另一方面,重点工作督导虚化,今年以来,区交安办共梳理全区隐患点段261处,按照“一路一策”模式,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4月17日向各乡镇政府下达《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27份。仅少数乡镇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落实,完成隐患整改工作,截至6月30日,仍有个别乡镇未对通报的隐患路段进行整改。
(二)交通管理力量单一薄弱。现阶段,全区道路交通路面管理工作大多停留在交警部门单打独斗层面,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形成。一方面,近年来,*分局虽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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