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技能中心实际,研究制订《XX党总支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与对象
总支、各支部及全体党员。
二、时间、方法、步骤
结合单位实际,XX党总支基层组织生活会以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一)组织集中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完成时限:2023年2月28日前;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党支部要通过集体研讨、个人自学、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党的XX大、省第X次党代会报告和党章,以及***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确保全面准确领会党的XX大和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XX大、省第X次党代会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确保学习全覆盖、无遗漏,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完成时限:2023年3月10日前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均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一对一、面对面,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以闲聊代替交心、以谈感情和提希望代替谈实质问题。同时,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总支(党支部)班子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征求对支部的意见),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三)严格对照标准,深入查摆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3月10日前责任部门:党总支、党支部)
1、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须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职责任务的政策文件;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整改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重点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织力的问题,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组织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问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基层党支部设置是否合理;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完成情况等方面,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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