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压降全镇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结合“亮剑行动”努力实现全镇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在年底前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不超2022年同期,不发生两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不发生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60岁以上老年人交通安全知晓率90%。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电动车(二、三、四轮)、摩托车、重型、中型货车(含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
(二)重点违法行为:违规销售电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驾驶非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逾期未年检,货车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车辆逾期未检验、“黑校车”以及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预防交通事故
1.加强重点车辆整治管理。XX交警中队要对全镇重点车辆进行梳理,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的车辆进行告知,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消除隐患。对重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2、加强车辆第三方监管平台运用。加强重点车辆第三方监管平台的运用,发现驾驶员存在接听拨打电话、疲劳驾驶、未实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通报各企业,落实企业对违法驾驶员的监管,形成闭环管理。
3.加强道路隐患整改与自查工作。一是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县交安办下发的工作任务清单,针对隐患清单,逐条研究,按照轻重缓急,落实隐患整治的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资金、治理时限和治理预案,建立“一点一策”,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处销号一处。二是镇交安办专班加强日常自查隐患工作,做好农村公路路口排查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的原则,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非标电动车销售与道路行驶管理。由交警、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XX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队,结合“亮剑行动”对全镇范围内的电动车销售店开展联合检查行动。重点对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超经营范围、虚假宣传、欺诈销售,改装、拼装、加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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