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深入整治医疗行业腐败和不正之风汇报
近年来,我局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A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二届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整治我区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切实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局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健全局党组及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局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职责和相关股室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班子成员抓分管股室和联系单位、相关股室具体抓落实,全区41家医疗机构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整治医疗行业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源头预防
近年来,我局紧盯医疗系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盯利益输送更加隐蔽、行贿手段花样翻新的违纪违法行为,紧盯医疗领域风险岗位、风险点,深入开展腐败和不正之风督导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资金拨付等监管。一是建立机制。我局于2022年7月1日印发《茂名市电白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价格畸高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电卫字〔2022〕38号),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局相关股室按季度及时对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价格畸高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汇总上报;于2019年、2021年先后印发了《茂名市电白区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的通知》,深入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价格畸高问题,规范招标采购、资金拨付流程。二是规范采购活动。各医疗机构实行“采管分离”,在采购活动中,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互相制衡的工作机制,规范采购活动,并按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公告、公示,有效防范遏制腐败,促使采购制度全面有效的落实。三是健全采购、资金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制度等,加强设备价格的市场调研论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阳光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制度涵盖采购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等方面内容。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立行立改。今年4月11日至18日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乡镇卫生院财务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要求账务处理中必须对照存在问题积极完善、纠正,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合规、完整。今年6月19日至6月29日由局挂片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开展第二季度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价格畸高问题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2、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购销监管。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印发电白区2022年整治医疗机构药品购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区公立一级(含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对药品购销突出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一是在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管理方面。各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了药事和药物治疗委员会制度,规范单位用药目录,建立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制度、药品临时采购制度。大部分单位坚持每月开展抗菌素消耗统计和门诊处方抗菌素分析工作,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对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用药进行点评和建议,并及时告诫医师,以规范医师的临床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执业,避免乱开药、乱收费现象。二是完善外购药物监督管理制度。各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师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条例,各单位制定《外购药物管理制度》,明确外购药物范围,审核能开具外购药品处方医师的资质,完善备案医师开具外购药品处方权限,规范外购药物审批程序,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用药安全。严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99%以上的药品通过广州药品交易平台、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网上采购。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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