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长中心组研讨发言】推动新时代 “枫桥经验” 开花结果
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A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XX市法学会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学术团体优势和特点,通过理论赋能、组织赋能、机制赋能,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理论赋能实践,助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
为将“枫桥经验”学习理解好、落实创新好,XX市法学会先后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的资深专家教授到XX进行专题讲座,围绕“枫桥经验”的产生、发展、创新及其在不同时代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以司法为中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讲解辅导。通过几次讲座和研讨交流,对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具有XX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有益借鉴。
近年来,XX市法学会围绕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共征集刊发理论研究和实践典型经验文章六十余篇,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理论研究和实务专业水平,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法治实践提供了思路。
2022年7月,XX市法学会举办XX市第三届法学论坛暨市域社会治理主题论坛,围绕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开展研究,探索符合时代要求、适应XX地区特点、满足人民需求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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