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计划
一、持续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坚守法治初心、增强法治信心、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运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组织培训,带头对***法治思想进行解读,召开会议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找准工作着力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中卫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强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不断推动区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卫市深化市辖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贯彻落实《中卫市开展县乡综合执法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乡呼县应”执法联动机制。开展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督促检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有关改革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
(四)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对下沉乡镇执法事项的指导和监督,推动行政处罚事项评估和调整。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真正迫切需要并且确实能有效惩戒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
(五)保障行政执法经费。行政执法经费由区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严格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完全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脱钩,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脱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加大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乡镇全覆盖。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明确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将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注重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保存和管理,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程音像记录。不断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法制审核力量。(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七)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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