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2023年编辑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编辑部门编辑工作主体责任,完善编辑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提高校(院)期刊质量、编校质量,根据校(院)《2022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考核对象
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
第二条 考核原则
编辑部门的编辑工作考核,以落实编辑职能绩效目标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校(院)期刊质量、编校质量为原则。
第三条 考核方式
突出结果导向和业绩导向,对编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终核算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考核指标
编辑任务基本工作分值为40分。各编辑部应在一个年度的出版周期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完成编辑基本工作任务和期刊出版任务。
(一)通用加分
1.获得省部级期刊或编辑荣誉,对期刊加5分/次,对编辑加3分/人次。
2.在重庆市期刊综合质量考核中获评一级期刊,加2分。
3.在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重庆市期刊协会社会效益评价中,优秀加2分、良好加1分。
4.获得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评选的期刊或编辑荣誉,加2分/项。
5.获得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评奖,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项。
6.获准立项并按要求结项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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