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护公平竞争,彰显司法正义,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年来,全市法院商事审判执行队伍共有xx个集体和xx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扬表彰,2022年市中院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破产审判、执行攻坚、常态化走访企业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截至今年x月x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xx件,占全市民商事案件的xx%,占全市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xx%。市中院受理各类商事案件xx件,占市中院全部民商事案件的xx%,占市中院全部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xx%。商事纠纷类型较为集中,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前5大类案件占全部商事案件的xx%。审结各类商事案件xx件,结案标的额xx亿元,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结案标的额的xx%。市中院审结各类商事案件xx件,结案标的额xx亿元,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结案标的额的xx%。
全市法院受理商事执行案件xx件,执结xx件,案件执结率xx%,执行到位金额xx亿元。市中院受理商事执行案件xx件,执结xx件,案件执结率xx%。从受理案由看,传统商事执行案件仍然占比居前,买卖合同纠纷案xx件,占比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xx件,占比x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xx件,占比xx%。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方位开展司法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商事审执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切实扛起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把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落实***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通过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厚植稳商、安商、暖商情怀。始终将商事审判执行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院党组会和院务会坚持月度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定期通报执法办案情况,并将其纳入审判质效考核体系,推动全市法院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二是延伸司法服务,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制定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8条意见,常态化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9条28项具体举措。出台《全市法院“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正负面清单》。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到企业开展民法典宣讲、举办合同法讲座,解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难题。编写《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100问》,发布12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代表性案例,普及法律知识,释明裁判规则。自全省开展营商环境考核以来,全市法院聚力打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位次逐步实现由省内排名居中向排名靠前。“执行合同”指标从2020年第9位上升至2022年第5位,“办理破产”指标由第8位上升至第4位。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担当为企纾困解难。开展全市法院领导班子集中走访企业和企业家活动,46位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实地走访145家企业,精准对接企业多元司法需求。中院主要领导积极开展“访企解难”活动,面对面现场办公,为企业排忧解难。在xx钢铁控股集团等12家重点企业设立联系点,常态化排查涉企商事纠纷苗头隐患,推动商事纠纷源头化解。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护航商事主体发展。新冠疫情防控三年来,xx法院依法保障企业减负纾困,出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14条意见,助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妥善审理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及时审结买卖、租赁、运输、仓储及企业经营等合同纠纷案件26005件,有效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指定裕安区法院统一受理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市域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2020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645件,其中调解和撤诉1069件,调解撤诉率达64.98%,“霍山石斛”驰名商标认证案入选xx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裕安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理公司决议、解散、盈余分配、股东资格确认等案件653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合理确定保全担保数额、引入保全责任险担保等方式,降低企业保全成本。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依法提供减交、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准确适用证据规则,通过制作音频、编印诉讼须知、签署诚实诉讼承诺书等,告知虚假陈述、虚假举证的后果。在审理张某诉乔某借款纠纷案件中,张某虚假陈述,法院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被《人民法院报》作为典型案例报道。2020年以来,两级法院依法惩治虚假诉讼44件,有效维护了商事诉讼秩序。
二是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实破产审判工作力量,组建“3法官+2助理+2书记员”专业团队,负责中院破产案件审理与对基层法院指导工作。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管理人行业自律。开展破产积案清理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清算案件261件,已办结192件。出台工作指引,推动简单破产案件简易审、普通破产案件加快审。全市办理有产破产案件结案平均周期由2020年的846天,连续三年下降至2022年的169天,今年一季度我市“办理破产”指标位居全省第1。坚持府院联动,全市法院均与政府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社会稳定、民生保障、财产接管处置等重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府院联席会议共协调解决涉破产清算问题34个。2020年以来,全市7家企业经破产重整获得新生,100余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资产40多亿元,化解债务12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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