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座谈发言材料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显著的标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关乎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的根本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也是关乎司法本质、司法宗旨的现实问题。检察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为人民服务”就是检察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每一个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从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看,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维护人民的各项权利。从检察工作的评判主体及标准来看,人民是否满意,是评判一切检察工作的第一标准。
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在检察工作践行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民生契合度不够高,群众获得感有待提升。虽然检察干警都能够认识到检察工作必须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但这种认识更多体现在纸上、挂在口上,没有切切实实落在内心深处、形成行动自觉。在工作中,还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没有将上级服务大局的部署自觉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的发挥中。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方式上,虽然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但缺乏行之有效的精细化配套措施,满足于服务工作的大而全,忽视了精准性,切入口和突破口选择不够准确,重点不够突出。
(二)执法司法不够规范,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我院今年业务工作、综合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均进入了先进行列,整体工作进入了全市第一方阵,但就执法满意度而言,在全市位次一直不够靠前,更多的原因在于执法司法不够规范。由于我院案多人少,司法办案还存在不够精细的突出问题。窗口接待标准化流程缺失,来访接待随意性较大,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理念落实地还不够好。部分干警过于注重案件办理,而对释法说理重视不够,“三个效果”落实不够好。
(三)常态化机制不健全,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与公安、法院相比,检察机关在基层缺乏平台和载体。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中,虽然能够做得到“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邀请参与,但缺少常态化的沟通联系。在检务公开工作中,重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注重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而忽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
二、如何在检察工作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维护好人民利益的全过程之中。检察干警作为党的干部,必须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坚定不移听党的话、跟党走,确保人民检察这个“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要坚定理想信念。***总书记曾多次指出:“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必须清醒认识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神圣使命,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奋斗目标,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真正练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切实铸牢坚守信仰的铜墙铁壁,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不懈奋斗。
(二)坚持人民至上,把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自觉行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的“人民”定位,确立了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检察机关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更是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终极标准。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就是要主动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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