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0215)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市委工作部署,紧扣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潮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高水平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35次,作出决议决定19项,督促办理代表建议36件,组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5次,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引领,牢牢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
    (一)强学习、悟思想,理论武装更加入心入脑。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推动潮州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学习贯彻《***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议题开展学习研讨,推动理论武装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抓好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逐项对接分解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一年来,召开16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开展20个议题的传达学习,举行9次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二)讲政治、明方向,党的领导更加坚定坚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第一时间协助市委组织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5件,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三)议大事、抓要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充分体现。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为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依法作出关于同意调整潮州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决议,使民生实事更顺应民意。依法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建设美丽潮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作出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和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财政资金促发展、保重点、惠民生的作用更好发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共7批次选举、任免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名,组织宪法宣誓4批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做好新一届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依法选举产生了潮州市的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二、精准立法,充分发挥好保善治促发展这一引领作用
    (一)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建立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和法规草案起草责任单位参与的起草机制,整合专业人才成立起草工作专班,采用时间倒逼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把立法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解决在前端,推动起草工作有序进行。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对《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重点围绕条例的实施情况、主要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等方面为法规进行详细“体检”,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二)地方立法质量持续提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开门立法,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特色,为促进古茶树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潮州菜产业化发展、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增设立法联系点6个,聘请专项立法咨询员22名,深入古茶树生长区域、潮州菜相关企业等开展立法调研40场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8场次、立法听证会6场次、专家论证会3场次,让每一部条例都能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候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三)协同立法取得积极进展。省人大常委会采纳潮州的建议,组织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签订协同立法合作协议,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协议签署后,三市将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道路交通管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开展协同立法,并在法规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审议、实施、宣传、解释、清理等各环节全方位加强协作,共同推动三市协同立法可持续发展。
    (四)备案审查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制度落实、拓展审查形式、强化组织培训,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台账制度,严格审查市政府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在坚持全面审查基础上,重点审查《潮州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权利义务、影响面较广的相关条款,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整改落实。
    三、有力监督,主动紧贴好服务中心大局这一工作重心
    (一)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法监督。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在提高监督实效上持续发力,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通知》。围绕打好打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资源配置优化”战役部署要求,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21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关于潮州市2022年1至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关于潮州市2022年1至9月份预算执行暨全年收支预测等报告。开展全市经济运行、预算编制、全域无隐性债务工作情况等调研,助力潮州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专题调研,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督查推动我市粮食安全工作,对我市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专题调研,全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积极筹集资金帮助湘桥区凤新街道高厝塘村建设人大主题公园和村级停车场,强化基层人大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检查督导城中村整治、创文创卫和疫情防控工作,助推市委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二)围绕促进高效能治理正确监督。到市中院、市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支持和推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升司法效能。对法律援助法和省法律援助条例、专利法和省专利条例、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防汛防风防旱条例、省城市绿化条例和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抓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关于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关于制定《广东省多元化解决纠纷促进条例》的议案等专题调研,加强市监委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和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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